公益性岗位推荐办理指南
| 事项名称 |
公益性岗位推荐 |
| 服务对象 |
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
| 办理依据 |
《关于印发遂宁市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遂人社发〔2012〕52号) |
| 受理单位 |
县(区)就业局、园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 |
| 办理地点 |
县(区)就业局、园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 |
| 基本流程 |
1. 各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将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公益性岗位,向社会公布。 |
| 申请材料 |
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就业时应本人携带《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已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且年检合格)等证明资料、二寸证件照3张,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填报《遂宁市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审批表》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 办理时限 |
适时办理 |
| 咨询方式 |
船山区就业服务管理局:0825-5180077 安居区就业服务管理局:0825-8665988 射洪县就业服务管理局:0825-6622513 蓬溪县就业服务管理局:0825-5428959 大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0825-7823785 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 0825 —2361858 河东新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0825—2311112 遂宁市就业服务管理局:0825-225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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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25-2237361、0825-58631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