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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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销工伤医疗费和核定伤残待遇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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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
报销工伤医疗费和核定伤残待遇 |
| 服务对象 |
市本级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经办人员或工伤旧伤复发人员。 |
| 申请条件 |
工伤医疗费申领条件:1、属于单位参保职工2、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
| 办理依据 |
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 受理单位 |
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伤与生育保险科 |
| 办理地点 |
遂宁市船山区遂州南路339号遂宁市社保服务大厅 |
| 基本流程 |
第一步:参保单位社保经办人员向工伤与生育保险科申报资料; |
| 申请材料 |
㈠参保单位社保经办人员向工伤与生育保险科申报资料; |
| 示范文本 |
无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 办理时间 |
上午09:00-12:00 |
| 办理时限 |
材料齐全的,5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理完备。 |
| 咨询方式 |
0825-5863208,社保服务大厅导办及咨询服务台 |
| 监督投诉方式 |
0825-5863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