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办理指南
| 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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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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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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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或变更岗位后,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或与原专业相近的技术工作,变动前后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属不同职改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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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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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职发〔1990〕4号、人职发〔199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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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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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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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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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州中路682号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01室(各区县专业技术人员可先致电各区县职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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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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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本人申请
第二步:办事人员初审
第三步:科长复审
第四步:分管领导审批
第五步:出文
第六步:办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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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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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申请、工作总结、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各1份。
2.《企事业单位确认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审批表》2份。
3.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明:任职文件及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试用期内参加继续教育的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试用期内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1套。
7.实行行业准入制的,须出具相关行业准入证书。
8.从无外语、计算机要求或从外语、计算机降低要求的地区或
系列到有外语、计算机要求或外语、计算机有较高要求的地区或系列,须出具补考职称外语、计算机的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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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依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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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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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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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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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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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5866012
现场咨询地点:遂州中路682号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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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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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586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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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企事业单位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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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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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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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所在单位及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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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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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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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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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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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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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在何单位任何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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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时调入现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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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 用 期
(由单位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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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新聘何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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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用期所作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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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单位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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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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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或县级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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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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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地州或省级厅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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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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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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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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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高称填写一式五份,中称填写一式二份,初称填写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