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履行偿还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书

遂宁市开发区碧海玉都城市温泉中心:

 因我局采取直接送达、电话联系等方式均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关于履行偿还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催告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我局因无法与你中心取得联系,已于2024年7月9日向你中心公告送达了《关于责令偿还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决定书》,责令你中心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依法偿还我局于2024年6月6日向胡彦君、文生礼、向秀兰、胡诗雨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共计897265.13元,但你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偿还义务,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中心再次催告,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偿还义务,依法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款项897265.13元。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届时相应的逾期利息损失及追偿费用应由你中心承担。

联系电话:0825-6188275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东升路3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号花瓣三楼市社保局工伤保险科

 

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