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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调先行 情理交融促和谐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10-30 10:2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 蓬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立足“以调促和,维护劳动关系整体稳定”的高度,将其作为行动指南,努力实现群众心中所盼,化解群众心中所忧。2024年1—10月,成功调处矛盾纠纷226起,达成调解协议金额1163 余万元,成效斐然。

刘某,经开区某门业公司工作因工伤待遇问题申请仲裁。仲裁员详研证据后,认定具备调解基础。10 月 18 日组织双方调解,释法析理、权衡利弊并给出方案。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分三期支付 56 万元赔偿款,12 月 30 日前支付完毕。经回访,刘某已于10月20日收到 26 万元前期赔偿。“真是太感谢仲裁院的各位工作人员了,你们的细致公平的调解帮我省去好多麻烦”刘某说。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蓬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继续以 “化矛盾、促和谐” 为工作重点。不断强化政策理论学习,定期组织学习典型案件,提升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案件处理能力,确保判调准确公正。同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从情、理、法多方面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为营造更加公平、和谐、稳定的劳动环境不懈努力,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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