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2018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的通知》(遂委办〔2018〕60号)《中共遂宁市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营造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社会氛围的通知》(遂宣通〔2018〕74号)及《遂宁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18〕104号)精神,为开展好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营造整治活动浓厚社会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宣传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原则,各县(区)和市直有关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别负责所在辖区和主管范围内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工作。各行业整治工作小组组长牵头负责本行业整治项目的宣传工作,认真落实专项整治活动各阶段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细化宣传措施
一是充分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户外广告牌、LED电子显示屏、标语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开展拖欠农民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积极营造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二是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积极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和中、省、市《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高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和接受专项整治的自觉性。三是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采取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相关宣传品、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咨询宣传活动和普法讲座等形式,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三、及时反馈信息
按照《遂宁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各县(区)和有关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于每月2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推进情况及下月主要工作,明确了宣传工作是专项整治活动内容之一。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把本地和本行业开展整治活动的宣传工作一并写入情况报告中,及时反映我市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动态。
遂宁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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