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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履行偿还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书 四川康宁红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9-10 09:4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关于履行偿还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书

四川康宁红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因我局采取直接送达、电话联系、邮寄等方式均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关于履行偿还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2025年1月21日,我局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了《关于责令偿还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决定书》,责令你公司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依法偿还我局于2014年5月19日向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先行支付唐家淦工伤医疗费275592.34元,2024年12月12日向唐家淦家属唐虎、李桂英先行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414122.6元,两次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共计689714.94元。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我局现依法向你公司再次催告,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偿还义务,依法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款项689714.94元。

如对履行该义务有异议的,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届时相应的逾期利息损失及追偿费用应由你公司承担。

联系电话:0825-6188275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东升路3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号花瓣三楼市社保局工伤保险科


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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