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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遂州技能大师和第二届遂州技术能手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11-29 10:5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十条措施>的通知》(遂府办函201867)和《遂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川中明珠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第三届遂州技能大师和第二届遂州技术能手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

遂宁市境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技能人员。曾获得同类同级荣誉的,原则上不再参加评审。

(二)推荐名额

拟推荐第三批遂州技能大师8名;评选第二届遂州技术能手20名。各地、各部门原则上推荐遂州技能大师和遂州技术能手各不超过2个。

(三)职责分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级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省管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

二、评审条件

(一)遂州技能大师:

全市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工匠精神、职业道德和创新能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一般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天府工匠”“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遂州技术能手”等称号,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2.获得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称号,掌握民间传统技能、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3.各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领办人,并且所属技能大师工作室年度考核合格。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每年在工作室工作6个月以上,领衔一个3人以上技能人才团队;

4.具备技师(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等级技能水平,或相当于该水平的其他技能技艺水平,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5.获得市级部门及以上其他与技能相关荣誉或奖励的。

对综合条件特别突出的,其申报条件可酌情放宽。

(二)遂州技术能手:

1.热爱祖国、热爱本职工作。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备高级工(国家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等级技能水平。

4.无违法违纪行为。

5.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技术高超,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和预防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省内或市内有重要影响的;

2)在技能技艺方面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在省内或市内有重要影响的;

3)总结出先进操作技术,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省内或市内有重要影响的;

4)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技,科技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5)在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20名、二类竞赛中获得前9名,省级一类竞赛前10名、二类竞赛前3名,市级一类竞赛前3名、二类竞赛第1名的选手;

6)在指导青年职工和技工院校学生进行技能训练、带徒传技方面成绩突出,所培养的职工和学生参加全国技能竞赛获奖或在省级一类竞赛中取得前3名或在省级二类竞赛、市级一类竞赛中获得第1名的;

7)参加遂州技能竞赛获一等奖的获奖者。

三、申报程序及审批程序

(一)申报推荐

遂州技能大师和遂州技术能手接受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

1.由个人提出申请的,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市属以上企业、省管单位推荐的,由驻遂企业或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市级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县(市、区)和市直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的,由推荐单位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人员,签署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审查评审

1.资格条件复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通过初审的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及条件进行复核。

2.组建评审专家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进入评审申报单位的主体和职业(工种)等情况,从市内相关领域行业、企业、职业院校负责人和技能专家中遴选适宜人选组成评审专家组。

3.综合评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级相关单位组织召开综合评审会,先由评审专家组独立进行评审,并提出专家建议名单;随后,参会的市级相关单位综合全市重大战略、重点工作、产业发展、区域布局等因素,对专家建议名单再次审议,提出综合评选候选建议名单。

4.名单公示。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其官方网站对候选建议名单进行为其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按要求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5.结果使用。对遂州技能大师候选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会审议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对遂州技术能手候选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会审定。审议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并给予奖金激励。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第三批“川中明珠计划”推荐申报表(遂州技能大师)》(附件1)、《遂州技术能手申报表》(附件21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同时上报电子文本。

(二)遂州技能大师、遂州遂州技术能手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技能水平(职业资格证书等)、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专利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著作等)1份。

(三)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2021126日。

联 系 人:魏敏

联系电话:0825-5801843

电子邮箱: 349334103@qq.com

 

附件:1.第三批“川中明珠计划”推荐申报表(遂州技能大师)

          2.遂州技术能手申报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128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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