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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仲裁院“防、调、裁”工作法提升劳动仲裁效能

来源: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7-01-1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1)以“防”为先。通过走访用工较多、劳动者密集的企业,向企业开展劳动法律知识宣传,督促各单位规范用工行为,从源头上减少了劳资纠纷。(2)以“调”为主。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优势,建立起以街道、镇基层调处平台为骨干,上联市仲裁委,下接乡镇、社区的调解组织体系,重点推行案前调解、庭前调解、开庭调解、庭后调解的“一案四调制”原则,将调解贯穿到案件处理的始终。(3)以“裁”为民。坚持“仲裁为民”主线,印制劳动仲裁指南及办事流程图,定期电话回访已办结案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律师定期到劳动争议仲裁院开展工作;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研讨,实现仲裁与诉讼的有机衔接。2016年,市仲裁院处理案件722件,其中调解结案355件、涉及当事人人数738人,涉及金额达417万元。

(市仲裁院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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