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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广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10-20 15: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四川广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四川广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申请表》收悉。现将你司的申请批复如下。

一、批复范围

为保证你公司职工的合法休息休假权利,促进公司正常有序地开展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要求,同意你公司对以下岗位职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具体实施范围如下: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有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人、总监3人、销售业务员6人,共计11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部长/副部长11人、主任/副主任2人、经理/课长5人、研发工程师14人、作业员175人、检验员40人、技术员80人、工程师95人、检验/生产班长45人、检验/生产组长8人、消防安全员5人、保安员3人、保洁1人、厨师2人、生产调度员3人、宿舍管理员1人,共计490人,以年为计算周期。

二、批复要求

对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你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的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心健康的基础上,充分听取职工意见,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请你公司根据以上原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严格实施。

三、批复时限

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关于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844号)要求,此特殊工时批复有效时限为2025119日至2027118日。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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