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市人社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按照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基本职责有以下14项: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遂(回遂)工作或定居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拟订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和聘任制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依法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拟定并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13.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主要工作
1.就业创业工作实现新突破。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报请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有关问题的通知》(遂府办函[2014]124号),通过完善创业补贴等措施,启动实施新一轮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较好地形成了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的社会氛围,1-11月,全市建立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园4个、发放创业补贴273万元、新增创业小额担保贷款266万元,促进257名高校毕业生成功实现创业。建立和完善经济发展、产业壮大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实行“用工保障专员服务”制度,切实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用工需求,为市本级电子、物流企业定向输送员工1.3万余人。着力统筹兼顾,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认真做好2011级“9+3”藏区学生就业工作,通过收集岗位、加强信息对接、落实扶持政策,170名藏区学生就业率达100%。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着力拓展农民工就业空间,在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同时,加强本地企业用工宣传,吸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地就近就业,全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127.68万人,返乡务工人员35.7万人。积极推进劳动力资源实名制登记管理,目前完成实名制登记入库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152万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762人。以城乡新成长劳动力为重点,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完成就业技能培训6978人、岗位技能培训2070人、创业培训3125人、劳务品牌培训2235人。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建立遂宁公共招聘网,吸引企业入网854家,求职者登记信息1.1万余条。以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行动为载体,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召开求职招聘会81场,达成意向用工协议11300人,认定就业援助对象27550人。加强失业动态监测,定期分析监测企业岗位增减情况,为研判全市就业形势提供重要参考。
2.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适应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在全省率先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增设缴费档次,提高政府补贴标准,建立起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全面放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允许城乡居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定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打通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双向转移连接制度通道。按时按质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为实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奠定基础。进一步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在全省率先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切实减轻了患病群众医疗负担。按照省厅部署,按时完成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建设,从10月1日启动实施。进一步提高工伤认定质量,建立了拟认定重大工伤案件公示制度,全年受理工伤案件550件。将事业单位人员纳入生育保险统筹范围,制定了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功能,扩大失业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中环线等重点建设项目失地农民社保方案获得批准。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增加161元。调整重度工伤人员定期待遇,1-4级工伤人员人均月增加281元,5-6级人均月增加220元。为1796名生育职工支付生育保险待遇1353万元,发放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261万元。加强社保卡发放应用,全市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143万人。
3.人才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贯彻落实《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启动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拔工作,发挥专家选拔在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创造力方面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省级以上各类别专家申报推荐工作,上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员、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等23名。认真落实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政策,在全市广泛开展“优秀人才示范岗”评选表彰活动,营造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积极打造区域人才合作品牌,深入川大、重大等国家名牌大学开展“遂州英才”招揽行动,成功引进各类人才1061名。健全专家服务基地体系,加强对市级专家下基层活动的考核考评,成功组织2014年四川省专家服务团遂宁智力行活动,对接智力需求项目14个,攻克重大技术难题14个,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继续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新增高级技工学校1所,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新增技师培训133人,高级工510人。深入实施“借脑引智”工程,建立遂宁籍在外人才数据库,成功采集遂宁籍在外高层次人才信息657条。实施引进国外人才专项项目2项,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外国专家12人次,认真做好外国专家来遂许可工作。
4.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呈现新亮点。在全省率先探索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 3个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起了强烈反响。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录制度,充实面试考官库,加大面试考官培训力度,提高面试考官队伍整体素质。深化基层公务员招录制度改革,加大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村支部书记中定向招考公务员力度,招录比例提高到不低于15%。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大力推行规范简便、科学管用的选人用人办法。稳步推进卫生、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积极配合编制部门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推动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基本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组织运行体系。加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监督管理,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认真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全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798名,报考人数达到8550名。充分发挥全市人事考试联席会议作用,深入开展人事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确保了人事考试安全。全年共成功组织各类人事考试54项,参考人数达到2.1万人次。认真做好军转安置和企业军转干部维稳解困工作,全年安置军队转业干部24名,发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1507.2万元。
5.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不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稳步推进公务员工资调查试点市工作。全面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结合公务员规范津补贴标准,制定区县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总量办法。加强和改进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指导,从7月1日起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将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070元提高到1250元,增长了16.83%。加强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积极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加强工资集体协商,着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履约质量,全年签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2369份,签订率达90.2%,覆盖职工人数19.6万人。按照部、厅统一部署,提高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充分发挥牵头抓总职能作用,坚持多措并举,广开渠道,提高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预计今年我市城镇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873元,同比增长10.5%。
6.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得到新加强。扎实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年活动,大力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园区、街道、乡镇、企业创建工作。认真开展规范劳务派遣宣传月活动,依法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积极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大力推进集体合同,提高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定率。截至11月底,全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定率达到100%,农民工劳动合同签定率达到89.4%。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面推进两网化管理,推进欠薪治理责权统一,完善建筑领域劳务分包制度,从源头上遏止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发生。为2803名劳动者追讨工资2736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欠薪犯罪案件11件,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3万份,利用监察手段清欠社保费386万元。进一步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截至11月底,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36件,涉及金额1500余万元,结案率达到98%以上。
二、部门概况
市人社部门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6个(市医保局、市就业局、市机保局、市社保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其他事业单位2个(市军培中心、市劳务输出办)。全系统在职职工197人、退休职工63人、聘用职工96人,共计356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财政收入决算总额为4676.9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890.53万元,其他收入538.1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48.20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876.57万元,主要原因部门人员变动工资调整,市委市政府拨入春节送温暖慰问费,财政加大对人社工作的支持力度。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4054.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4.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164.69万元,医疗卫生87.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03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502.62万元,主要原因部门人员变动工资调整,市委市政府拨入春节送温暖慰问费,财政加大对人社工作的支持力度。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直人社部门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直人社部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直人社部门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4.1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招录培训工作、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引博进站工作、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保经费、事业单位公开聘、专家服务工作、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事业运行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4.6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及保障市直人社部门信息宣传、工资退代年报工作、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五大社会保险信息网络维护、前期工作、伤残鉴定及工伤认定调查、政策法规宣传、考试中心工作、金保工程建设、失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工作及创业奔富裕工作、人才开发专项、失业保险工作、医疗保险工作、养老保险工作、人才中介组织管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作、劳动工资管理、就业扶持工作等。
(三)医疗卫生支出87.9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
(四)住房保障支出108.0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