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队《关于公布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的请示》(遂人社劳监〔2020〕24号)收悉,根据《遂宁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遂人社发〔2018〕3号)规定,同意你队《关于公布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的请示》(遂人社劳监〔2020〕24号)。为做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管理,请你队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做好基础管理工作。请将本次评价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A级企业的42户、B级企业的11户、C级企业的17户评价依据、评定事实、相关佐证资料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存档备查,并向局政策法规科备案。
二、做好信息公示工作。请你队把被纳入本次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为A级企业的42户、B级企业的11户、C级企业的17户在市劳动力市场综合服务场所或新闻媒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微信、微博公众号上进行信息公布。公布(登载)的记录可保留1年。
三、实施联合奖惩制度。请你队把被纳入本次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为A级企业的42户、B级企业的11户、C级企业的17户向社会公布的情况报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市税务局、市总工会、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单位,纳入市级诚信管理数据库,按相关规定规范录入信用中国(遂宁)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