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7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数据的采集和运用,有效发挥数据在全面了解人力资源市场情况、优化资源配置、行业发展规划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做好2017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数据采集覆盖面
各县(区)人社局要扩大数据采集范围,建立与工商、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准确掌握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完善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数据交换机制,及时了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形成数据采集常态化机制,确保各项指标应统尽统,实现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据采集全覆盖。
二、提高统计工作质量
各县(区)人社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依法开展统计工作。要指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掌握报表的统计范围、统计对象、指标含义、表间关系、软件操作,提高统计填报能力,形成层层把关的工作格局,杜绝数据漏报、随意填报、数据之间逻辑关系不符等问题的出现,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三、做好数据报送工作
今年继续使用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统计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chrm.gov.cn/hrtj/login.aspx,使用手册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市场统计”QQ群共享自行下载,QQ群号:235142397),所有统计数据均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统计信息系统上报。数据审核采取逐级审核的方式,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审核本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数据报表,并形成汇总表上报市人社局;市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数据报表,交市人社局审核汇总。所有数据审核准确无误后,由市人社局汇总上报省人社厅。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如实填报相关情况,及时提交审核,待人社部门审核无误后、回复 “审核通过”意见后,方可视为报表审核通过;凡意见回复为“审核不通过”,提交单位须及时修改、重新上报。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从2018年起,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数据填报工作纳入市人社局对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综合考评范围;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统计数据的填报质量,作为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评选的重要依据,未参加年报或未按时报送统计数据的,视为年检不合格。
(二)各县(区)人社局应及时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并确定专人负责本次统计工作。具体负责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请于2018年3月6日前反馈至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
(三)市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统计数据务于2018年3月10日前、各县(区)人社局的汇总数据务必在2018年3月16日前上报送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
联系人:杜雪艳 唐昌国 电 话:0825-5863155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