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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8-09-1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7 年遂宁市人力资源和 会保障    

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7年,遂宁人社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厅的大力指导支持下,按照"项目化推进、活动型提升、清单式管理"工作方法,全面落实各项既定工作任务,全力为遂宁"加快发展、弯道超车"贡献人社力量。  

一、劳动就业  

2017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93万人,比上年增加303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3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27万人。全年实现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4.02%,比上年下降0.08个百分点。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126.89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73.69亿元,劳务品牌培训2410人,实现人均劳务收入13688元。  

全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入库登记2893人,其中2793人实现就业,就业率达96.54%。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发放创业补贴370万元。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87个,全年有81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着力做好藏区"9+3"学生就业促进工作。通过人岗对接、参军升学、挖掘就业潜力等有效途径,2013级藏区"9+3"学生初次就业率达到100%  

全年组织3700人参加创业培训,完成目标任务的123.33%。比上年增加226人。新增返乡创业人员3150名,创办企业613个,实现产值6.15亿元,带动就业1.62万人。  

全年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35.85万元,资金扶持自主创业100人,带动就业262人。  

全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城乡劳动者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并发放《就业创业登记证》11374个。  

全年争取中省财政就业专项资金12688万元。  

二、社会保险  

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全年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达到 70.02亿元。  

(一)养老保险  

适应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养老保险转移衔接,打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转移衔接的通道。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达484.6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57万人,其中: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9.0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7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7.1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66万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数中,参保职工38.3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3万人;参保离退休人数(不含森工)30.6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2万人。参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8.52万人。年末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覆盖面98%  

全年共有30.69万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不含森工)领取了养老金,比上年增加1.22万人;全年月人均领取水平达到1571.99元,比上年增加103.52元,增长7.05%(调待数据)。有47.54万人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比上年减少0.61万人;月人均养老金85.88元(含补发)。  

全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69.54亿元,比上年增加25.15亿元。其中征缴收入41.15亿元,增加21.17亿元;中央(省级)财政转移收入25.11亿元,增加3.03亿元;养老保险费当期征缴率99.67%,比上上升1.38个百分点。全年基金总支出57.25亿元,比上年增加4.56亿元,其中发放企业养老金55.74亿元,增加3.05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42.59亿元。  

全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7.14亿元,比上年增加0.62亿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2.09亿元,比上年增加0.39亿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4.15亿元,比上年增加0.04亿元;地方各级财政补贴0.7亿元。基金总支出4.97亿元,比上年增加0.12亿元,其中支付养老金4.90亿元,比上年增加0.05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1.09亿元。  

(二)医疗保险
    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建成并运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省级平台,大力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截至2017年底,全市已有市本级和5个区(县)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一。年末全市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5.8万人(含其他形式农民工),比上年末增加0.4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310.5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84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中,女性15.2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25万人;私营企业 2.9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22万人。列入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3.2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194万人。  

全年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人数21.67万人,比上年增加1.22万人;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人数266.89万人,比上年增加16.84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封顶线平均达到20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封顶线平均达到12万元。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77.82%76.46%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88987万元,比上年增加14163万元。其中征缴收入87455万元,增加14857万元;统筹基金收入47809万元,增加2870万元;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78327万元,比上年增加1010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43810万元,增加534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累计结存87618万元,其中统筹基金55012万元。  

全年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78409万元,比上年增加6325万元。其中缴费收入39305万元,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补贴134304万元。城镇(乡)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水平450元,比上年增加30元。全年基金总支出187138万元,比上年增加30387万元。基金年末累计结存85430万元。  

(三)失业保险  

    实施统一的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计发办法。2017年年末全市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0.4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96万人。其中女性4.05万人,增加0.37万人;农民工0.91万人,增加0.33万人。  

    全年共0.80万名城镇失业人员提供失业保障,月人均领取失业金1003.05元,比上年增加31.69元,增长3.26%。有0.17万名失地无业农民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并领取失业保险金。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0.75亿元,比上年减少0.63亿元。其中征缴收入(含失地农民0.58亿元,减少0.72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1.14亿元,比上年增加0.05亿元,其中支付失业保险金0.73亿元;医疗补助金支出0.24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2.18亿元。  

(四)工伤保险  

推动落实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年末全市参加工伤保险人数    14.8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5万人,农民工2.90万人,高风险企业1.84万人。全年有892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3876万元,比上年减少53万元。其中征缴收入3830万元,增加9万元,当期征缴率100%。全年基金总支出3103万元,比上年增加781万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7275万元。  

(五)生育保险  

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标准,推进生育保险工作。年末全市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2.9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33人,其中女性6.6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81万人;全年有6509人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2202人次。  

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5173万元,比上年增加2735万元。其中,征缴收入4675万元,增加2300万元,当期征缴率100%。全年基金总支出5988万元,比上年增加2259万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539万元。  

(六)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加大基金监督力度。核查养老保险重复领取、死亡冒领、提前退休和一次性补缴疑点信息,查出违规行为21294人次,追回资金426.2万元。查出医疗机构检查治疗、记费管理、药品和耗材管理等方面违规问题81.27万元,依法依规对医疗机构进行处理。组织开展网络监督,追回违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8万元、违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0.66万元。强化举报案件查处、交办和督办,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欺诈骗保案件1件。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工作,强化对基金安全状况的监测。  

强化基金监督队伍建设。在全市范围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工作,全市共计聘请社会监督员96名(其中市本级聘请15名)。  

三、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专技人才培育。举办"海绵城市建设"省级高研班,培养全省住建、规划等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70余名;联合厦门大学举办"遂州专技骨干"高级研修班,培训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骨干专技人才50积极搭建人才载体平台。遴选推荐四川绿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申报争;创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成功评选为省级专家服务基地,建成市级专家服务基地12家;新命名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7家,建成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家;新审批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家;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大力实施"遂州英才"招揽行动,以"挖掘岗位,广泛宣传,分类实施"为主线,实施"遂州英才"招揽提升工程,深入上海同济大学等名牌高校,以公开考试招聘、考核招聘全面展开为实施方式,组织实施公开考核招聘共12 批次。开展"周末名师名专家"柔性引才活动,会同教育、卫计、科知等部门,通过赛课、会诊、科技顾问团等方式,邀请市外名优教师、知名医学和科技专家等急需紧缺人才到遂讲学授课、学术交、技术攻关等200人次。  

从全市教育、卫生、住建、农业、文化、工程、机械、电子、化工等领域160名优秀专家中层层选拔第四批遂宁市学术技术带头人14人、后备人选30人。通过小分队招聘、组团招聘等形式开展遂州英才招揽行动,全年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46名,其中签约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以及各类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才239名。  

    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进一步健全职业培训体系,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技工院校1所,其中高级技工学校1所,有在校学生3855人,当年招收新生873人,毕业学生1836人,就业率98.4%;另有民办职业培训机构95个,就业训练中心6个,年培训能力达19081人。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等专项培训行动,全年共培训20327人,其中就业技能培训7856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7916人,创业培训3645人。  

四、公共人事管理  

2017年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全年全市共计642个机关事业单位20361人参加平时考核,实现了无缝隙、全覆盖推进,在全省人社工作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深化聘任制公务员试点,按照合同管理原则,加强聘任制公务员聘期管理和考核,对违纪违法的聘任制公务员予以解聘。加强公务员教育培训,公务员工作能力和思想道德建设得到提升。2017年我市统筹抓好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等"四类培训"。全年共举办2期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完成初任培训486人,覆盖率100%;按省公务员管理工作要点,在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为主题网络全员培训,拟制了我市关于贯彻《"“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实施意见,并以市政府办名义转发,完善了公务员在线教育网络平台,全年共8235名行政机关公务员参加学习和考试,在培训内容上注重加强职业道德和法律学习培训,强化公务员职业操守和依法办事能力;举办了市直机关优秀公务员能力提升培训,市直机关共50名优秀公务员参加了以"弘扬延安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四个意识”"为主题的理想信念主题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优秀公务员能力素质,进一步锤炼了优秀公务员品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了政治自信。完善公务员考录各项制度,严把公务员队伍入口。2017年考试录用(录取)公务员481人,现已完成录用上岗。注重公务员面试考官队伍建设,举办了公务员面试考官素质提升培训班和新增面试考官培训班,共培训面试考官427名,考官队伍得到加强,素质得到提升,为选准、选优、选强新录用公务员提供了保障。  

按照省市车改办的统一部署,指导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稳妥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司勤人员安置。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其中清理清退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110名,对保留的编外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只减不增,逐步消化。大力实施遂州英才招揽行动和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活动,积极引进我市社会事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技术人才。全面调整各类中小学、职业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顺利完成中小学岗位重设工作。  

认真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全年全市安置军转干部 48人 ,其中计划安置37人,自主择业11人。  

开展人事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考试各环节的管理,确保人事考试安全。全年组织人事考试42项,参考人数59873人次。  

五、收入分配  

根据四川省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实际,制定2017年度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7.5%,上线(预警线)为10%,下线为3%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收入增长实际,指导企业确定合理的职工岗位薪酬标准,建立起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全力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建立城镇居民收入数据采集、专项督查和协同调查三项制度,及时掌握居民收入的各项指标和数据动态,想办法、添措施,推动实现城镇居民增收。印发《关于发布遂宁市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17129,确定2017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7.5%,上线(预警线)为10%,下线为3%前三季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30元,增长为8.7%(全年数据由市统调队在次年1月发布)。  

六、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一是大力实施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以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为重点,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宣讲签订劳动合同的意义、劳动合同条款、双方权利义务保护等内容。规范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履行、解除、终止等行为,大力推广适合中小企业的劳动制度制定规程和体现不同行业特点的劳动规章制度示范文本,指导企业完善劳动规章制度,规范劳动用工,提高管理水平。对企业及有关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情况进行拉网式专项检查,检查用人单位1045户,办结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案件993件,督促补签劳动合同2320份。二是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效能建设。加强仲裁办案场所、工作制度、仲裁员队伍、信息化建设,市本级仲裁院顺利通过省厅验收考评,被授予"示范仲裁院"称号。大力实施"互联网+调解仲裁"行动,推进调解仲裁办案系统建设并在全市推广应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与市法院联合印发《遂宁市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强化调解、仲裁、诉讼衔接,全力构建多层次的调解组织网络,不断完善协调联动、多方参与工作机制,形成劳动人事争议多主体、多方式的多元处理格局。三是强化劳动保障维权。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提高执法人员法规政策水平。设立举报投诉大厅、劳资纠纷调解处理室、档案管理室,进一步完善服务窗口功能。实施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定实施方案和"两库一单一细则",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细化职责任务,防止监察人员执法的随意性。全市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共查处劳资和社会保险举报投诉案件1026,结案率96.8%,为7292名劳动者追讨工资5716.93万元,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四是扎实推进治欠保支工作。开展全市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专项督查,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季度督查制度,召开全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推进农民工工资治理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完善建设施工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明确收取、保管、支付责任;制定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筹措应急周转金1000万元。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明确责任部门、目标任务、考评依据、考评对象、评分标准及工作要求。  

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为98.64%,调解成功率为72.49%;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6.8%以上,2017年新开工项目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或受委托发放农民工工资的比例(直发率)为79.6 %,完成目标任务的159%;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比例(建账率)63.4%,完成目标任务的126.8%  

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2017年,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共处理行政复议申请4件,被行政复议4件,主要涉及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其中,审理结果维持4件,维持率100%。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共发生行政应诉案件15件,涉及劳动监察2件,工伤保险9件,医疗保险1件,其他3件。其中,审理结果共维持12件,败诉3,维持率80%。  

八、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紧紧扭住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号工程"和"互联网+人社""头等大事"不放松,扎实开展"服务平台标准化、服务基础信息化、服务机制协同化、服务行为专业化"建设。全市120个乡镇、街道建成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设立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配备设施设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实现省、市、县、乡四级金保网络贯通,金保专网向乡镇(街道)和社区延伸,运行村、社区就业和劳动保障业务管理平台。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成率达95%,标准化规范化率达90%全市城乡居民社保卡持有人数240余万人,社保卡金融服务、待遇发放、代扣代缴等应用功能持续拓展;建立"遂宁智慧人社""遂宁市就业创业""遂宁市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开通"村医通"手机APP,优化群众办事体验。  

   

(注: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正式年报数,故有部分统计数据与在此之前公布的数据略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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