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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案件曝光制度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7-05-3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人社办发〔201776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案件曝光制度的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今年23日国务院关于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常务会议精神,根据中、省、市《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遂宁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案件曝光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曝光目的  

为切实做好我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工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维护我市劳动关系稳定和谐。  

二、曝光范围  

企业具有以下行为的,纳入曝光范围:  

(一)拖欠工资数额较大(10万元以上),经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二)有拖欠工资行为,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  

(三)发生20人以上涉稳突发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用人单位有其他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  

三、曝光方式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本辖区涉及工资拖欠的重大案件情况上报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全市原则上采取每季度梳理并曝光一次企业严重拖欠工资案件,通过“遂宁发布”、“在遂宁”微信公众号,遂宁日报、遂宁新闻网、遂宁党政网和遂宁市人社局官方网站进行曝光。  

四、曝光内容  

曝光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公司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案件基本情况等。  

五、案件来源  

(一)全市范围内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受的举报投诉案件中涉及工资拖欠的重大案件。  

(二)全市范围内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涉及工资拖欠的重大案件。  

   

联系人:梁国兴  2227896  

胡彦卿  5863161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531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5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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