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285号 )及相关大学生就业创业系列决策部署,最大程度降低疫情的不利影响,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9月1日前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80%。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九个一”系列活动。现将《2020年大学生就业创业“九个一”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结合各自职能,扎实开展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园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从8月起,每月20日前将当月实施情况书面报送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联系人:邓程鸿
联系电话:5863393
邮箱:877142174@qq.com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1日
2020年大学生就业创业“九个一”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2020年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系列政策文件,切实各项决策部署细化为我市的具体措施,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最大程度降低疫情的不利影响,确保9月1日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80%。
二、工作安排
(一)建立一个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信息库。全面开展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登记工作,分级建立实名信息登记数据库,全面摸清我市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底数、基本需求、就业去向,并抓好就业(失业)情况跟踪了解,动态掌握就业状况。其中,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家庭毕业生做到不漏一人,联系率达100%,并做好标识和统计工作。〔责任单位:市就业局、市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园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
(二)发放一批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手册。全面梳理现行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及相应的办理流程,编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等宣传手册,通过送政策进校园、招聘会集中发放、报道登记领取等方式,面向各类大学生进行宣传,全面提升我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知晓率。〔责任单位: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局、市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园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
(三)开展一系列招聘活动。深入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服务活动,在组织好“24365校园招聘服务”“百日冲刺”“百日千万网络招聘” “蜀中有你”2020届毕业生就业云聘会等网上招聘的同时,将八月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月”,根据高校毕业生专业特点和就业需求,以市人力资源市场为主体,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整体联动,开展系列大型专场招聘活动。充分利用遂宁人力资源网、遂宁公共招聘网、遂宁就业网、遂宁就业创业QQ工作群、就业创业公众微信号等线上平台,及时发布最新的就业创业政策及岗位信息,进行分类推送。〔责任单位:市就业局、市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园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
(四)举办一系列就业创业培训专班。将第三季度定为“大学生能力提升季”,集中区域内职业培训优质资源,对有培训意愿的毕业生,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做到申报一人、培训一人,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市就业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园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
(五)开展一个月大学生实习实训活动。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完善实习实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根据我市优势产业发展和大学生实践能力提升需求,开发一批具有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的实习实训岗位,认定一批高质量实习实训基地全面开展工作。〔责任单位: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园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
(六)开发一批青年见习岗位。根据情况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新开发一批见习岗位,扩大见习群体规模。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设立见习岗位,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进一步做好见习岗位开发、对接、监督、宣传等工作,将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待遇高、条件优的企业及事业单位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优质的见习岗位。〔责任单位: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园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
(七)开展一系列创业服务活动。积极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把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全面纳入创业扶持范围。围绕大学生创业需求,以当地创业孵化基地为载体积极开展创业路演、创业课堂、创业沙龙和创业赛事。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税收优惠、创业培训、创业孵化等专项政策扶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返乡下乡领办、创办农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责任单位: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园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
(八)落实一批求职创业补贴。及时对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内毕业年度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含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等的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将补贴标准提高为1500元/人,并将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纳入发放范围。〔责任单位: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局〕
(九)实施“一对一”就业援助行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要统筹掌握全市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就业困难的未就业毕业生数量及就业状况、就业需求等基本情况,建立专门台账,提供“一对一”指导和服务,优先推荐岗位信息,优先参加培训和见习,优先提供创业扶持,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加大就业帮扶力度,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帮扶规模,并按600元/人的标准给予帮扶补贴。〔责任单位:市就业局、市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园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传。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积极引导大学生特别是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与到“九个一”活动中来。同时要调动高校、培训机构、企业等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努力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水平。
(二)强化风险防范。各地要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适时开展就业形势研判分析,把握就业进展动态,密切关注各种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对就业工作的影响,及时洞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工作预案,及时化解处置就业工作中的各种矛盾风险,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强化服务保障。各地要将服务力量下沉,统筹利用基层平台、社区网点等资源,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和人才服务机构要加强协调沟通,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起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综合服务体系,切实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协调配合。各地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协调配合,加大政策、资金、培训、招聘、指导队伍、信息服务等的支持力度。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促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精准对接。要加强跟踪服务,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信息衔接和接续就业指导工作。
(五)强化经费保障。各地要统筹安排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缩短拨付周期、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解决大学生就业创业关键时期的资金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