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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中心支公司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9-29 16:0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中心支公司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申请表》收悉。现将你司的申请批复如下。

一、批复范围

为保证你公司职工的合法休息休假权利,促进公司正常有序地开展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监管服务工作规则指引》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175号)要求,同意你公司对以下岗位职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具体实施范围如下: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有销售岗13人,查勘定损岗(含车物理赔及财责理赔岗)4人,共计17人。

二、批复要求

对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你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的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心健康的基础上,充分听取职工意见,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请你公司根据以上原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严格实施。

三、批复时限

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关于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844号)要求,此特殊工时批复有效时限为2025929日至2027928日。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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