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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四川智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变更劳务派遣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批复

来源: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4-22 14: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四川智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变更劳务派遣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申请收悉。经对申请材料初审,你公司提交的承诺资料真实且与现场实际相符,符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七条之规定,同意你公司劳务派遣法定代表人由“余亨利”变更为“蒋春梅”,劳务派遣住所由“船山区深富路145号开源小区3-1-1-1、3-1-1-4”变更为“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北路1333号蓝光·香江国际9栋2层3号”,请以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和住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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