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预防,是守护每一位职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的重要防线。做好工伤预防工作,能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为大家的工作安全保驾护航。今天,遂宁人社就为大家梳理职工在工伤预防中的“八权利、四义务以及五杜绝”,赶紧收藏学习起来吧!
职工享有的工伤预防八项权利,条条都重要!
在工作中,咱们职工依法享有这些工伤预防权利,一定要清楚明白:
1、工伤保险参保权: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为自己参加工伤保险,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是咱们的基本保障。
2、危险因素知情权:对于作业场所及工作岗位存在的各类危险和有害因素,以及对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办法,咱们有权了解得明明白白。
3、安全条件保障权:有权获得符合安全、健康要求的劳动条件,以及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让工作更有安全底气。
4、违章指挥拒绝权:遇到用人单位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等行为,咱们有明确拒绝的权利,别拿安全开玩笑。
5、紧急避险权:当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发生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紧急撤离措施,生命安全永远是第一位。
6、批评控告权:如果发现用人单位存在危害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咱们有权提出批评、进行检举和控告,维护自身和他人权益。
7、职业健康检查权:要是作业环境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咱们有权获得职业健康检查,及时掌握自身健康状况。
8、安全培训教育权:有权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培训教育,提升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职工应履行的工伤预防四项义务,共同守护安全!
享受权利的同时,咱们职工也要切实履行好这些义务,一起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1、遵守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听从合理指挥,服从规范管理,不越安全红线。
2、执行法规标准:认真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相关标准,让自己的操作行为始终规范合规。
3、隐患报告义务:在工作中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和各类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或管理部门报告,千万别让小隐患酿成大事故。
4、防护用品规范使用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对自己负责,要确保防护用品能有效发挥保护作用,可不能随意丢弃或违规使用哦。
五项必须杜绝的不安全行为,时刻敲响警钟!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这些不安全行为一定要坚决杜绝:
1、违规操作设备:严禁未按规定流程操作设备、机械或工具,像擅自简化操作步骤、跳过必要的安全确认环节等行为,都可能引发危险。
2、危险状态作业:别违章启动、停止设备,更不能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尤其是未停机、未断电、未挂牌警示的情况下进行维修、清理、调整等危险作业。
3、防护用品不规范使用:佩戴防护用品可不能马虎,安全帽未系下颚带、防护手套破损后继续使用、安全带挂点不牢固等情况,都要杜绝。
4、堵塞安全通道:安全通道、消防通道和紧急出口是生命通道,严禁随意堆放物料、工具堵塞这些通道,也不能在通道上作业、放置障碍物,确保应急时畅通无阻。
5、工作注意力不集中:工作中严禁嬉戏打闹,也不能因玩手机、聊天等行为分散注意力,否则容易导致误操作,在紧急情况时反应迟缓,引发安全事故。
温馨提示:
工伤预防,关乎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希望各位职工都能牢记自己的权利与义务,远离不安全行为,让安全成为工作的常态。用人单位也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共同筑牢工伤预防的坚实防线!
如果您还有关于工伤预防的其他疑问,欢迎留言咨询遂宁人社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