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同意四川育恒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延续申请的批复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12-28 15: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四川育恒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劳务派遣许可证延续的申请收悉。经对申请材料审核,你公司提交的承诺资料真实且与现场实际相符,符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七条、第十八条之规定,同意你公司继续开展劳务派遣经营业务,新证有效期为20231228日至20261227日。同时,请你公司遵守以下工作要求。

一、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你公司应当于每年331日前向我局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如实报告相关事项。

二、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你单位遇有分立、合并(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注销等情况,应当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之有关规定办理。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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