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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

来源: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6-23 18:1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简介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市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拟订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遂(回遂)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2.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6.与市教育和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拟订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和体育局配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重点工作

一是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实施积极就业创业政策。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全力抓好稳就业15条政策落地落实,实施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省、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精准服务。统筹做好农民工、去产能职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开展就业援助,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和监测预警,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大力促进返乡下乡创业。贯彻落实促进返乡下乡创业22条措施,打造一批返乡创业示范县(区)、示范园区(孵化园),探索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明星评价制度。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完成省人社厅、省邮储银行下达的9000万元返乡下乡创业担保贷款发放任务。举办第四届"遂州杯"创业大赛,组织参加第二届"天府杯"创业大赛,强化各类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活动中心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推进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培训。全方位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系统。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服务月、农民工系列招聘等活动。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劳务品牌等培训。

二是推动人力资源市场加快发展,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落实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管理规定。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供需信息发布制度,加强网络招聘管理。完善全省统一的流动人员档案基础信息库和管理运行平台。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专项培训。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根据省统一部署,制定出台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大力培育专业性和区域性人力资源市场,支持教育培训、康养服务等新兴产业发展。加强与相关企业开展高端人力资源服务战略合作,举办首届遂宁市人力资源服务业论坛。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导市、县(区)人力资源市场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三是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深化社会保障机制改革。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落实,稳妥推进"中人"待遇兑现落实工作。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经办管理,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提技能的作用。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加强工伤预防工作。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着力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国家降低养老保险费费率和调整缴费基数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稳妥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稳定企业缴费方式。妥善处理企业历史欠费问题。防范和化解社保基金支付风险。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全面落实风险防控实施意见。加大重复领取、死亡冒领社保基金等追缴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建立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社保基金网络监督平台的作用,加强非现场监督。规范各类年金基金管理,推动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四是加强人才人事工作,深化人才制度改革。履行政府人才开发、综合管理的部门职责,优化人才供给结构。制定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制定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建设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探索职称证书电子化。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修订完善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评选管理办法,开展第五批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专家推荐选拔工作。完成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第十三批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第十四批突出贡献专家推荐选拔。开展"专家智力服务基层行动",积极引导高层次专家到基层一线创业奉献。优化博士后工作管理和服务,加强海外留学人员回遂创业服务力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按照中省统一部署,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研究配套工资政策。落实扩大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10条政策。完善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制度。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政策。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探索体现不同行业、类型特点的事业单位薪酬激励机制。

五是加强"技能遂宁"建设,加强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一批适应"5+2+1"现代产业集群发展需要的实用型技术工人和顶尖技能人才。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遂州工匠"培养工程,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鼓励优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创办技工院校,新建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强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推进技工院校内涵建设。加大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范围和力度,推进培训方式转型升级。开发具有区域特色、行业特点的实用技术专项职业能力规范,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实施技能提升补贴"展翅行动"。举办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建立1至2家技能大赛训练基地。突出区域特色、行业特征,分职业、分层级举办职业技能大赛,办好全市第三届"遂州技能人才"暨第七届农民工技能大赛,积极组织选手参加全国、全省各类技能大赛。探索举办川菜、竹编、刺绣等传统特色技艺市际职业技能邀请赛,支持鼓励行业企业办赛。

六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进国家级、省级、市级和谐劳动关系园区、乡镇、社区建设。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实施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稳妥开展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开展最低工资标准评估,制定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落实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开展督查和检查工作,推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企业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实名按月发放、工资保证金等制度落实。探索开展公益律师、社会监督员进工地活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大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推进建设智慧监察。推进仲裁标准化建设,拓展办案系统网上服务功能,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

七是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发展。落实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18条政策,重点开展农民工专列专车、全覆盖走访慰问、亲情团聚、证照办理等专项服务保障工作。推动落实2019年度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项目计划清单任务。开展农民工原创文艺作品大赛评选、展览和颁奖活动,组织农民工参加全省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提升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质效。创新宣传方式,重点宣传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的政策措施、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评选一批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返乡创业明星。开展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专题调研,指导各地针对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研,着力解决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加强农民工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

八是推进人社精准扶贫工作,深入推进人社领域脱贫攻坚。制定实施《遂宁市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2019年实施方案》专项计划,落实就业扶贫15条政策,加强东西部劳务扶贫协作和理县、新龙、道孚、乡城对口帮扶,提高贫困劳动力输出组织化程度,实现扶贫车间吸纳一批、返乡创业带动一批、劳务协作输出一批、公益性岗位兜底一批。实施贫困地区技能扶贫帮扶行动,多渠道发挥企业、职业技能院校助力脱贫攻坚积极作用。落实贫困人口等三类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和待遇政策。落实失业保险支持贫困村脱贫攻坚政策。贯彻落实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向基层流动政策。积极做好扶贫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全面抓好联系贫困村帮扶工作,压紧压实帮扶干部责任,发挥好人社系统选派扶贫专职干部积极作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市就业局、市社保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其他事业单位1个(市农民工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17.08万元、上年结转154.6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2.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5.25万元。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671.76万元,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05.96万元,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按照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编制预算。项目按10%的幅度压减, "三公"经费预算在2019年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压减3%进行编报。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收入预算2671.7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4.68万元,占5.7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17.08万元,占94.21%。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支出预算267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4.92万元,占86.27%;项目支出366.84万元,占13.7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671.76万元,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05.96万元,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按照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编制预算。项目按10%的幅度压减, "三公"经费预算在2019年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压减3%进行编报。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17.0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6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2.6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5.2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517.08万元,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5.02万元,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按照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编制预算。项目按10%的幅度压减, "三公"经费预算在2019年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压减3%进行编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7.94万元,占88.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89万元,占3.73%;住房保障支出205.25万元,占8.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行政运行(01项)2020年预算数为531.3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2020年预算数为29.5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保障日常办公所需的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按照省外办审批的出国学习培训、对外交流所需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宣传人社系统法律法规促进依法行政,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国家人社部关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通过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法律常识,搭建人社系统宣传报道交流平台,促进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以及促进我省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劳动保障监察(05项)2020年预算数为131.73万元,主要用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日常办公所需的印刷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差旅费、设备购置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规范监察执法文书制作,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升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及普法水平,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跨地区协作,为办理重大跨区域案件提供保障,畅通省省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省总队的职能,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指导执法作用,同时查找探索劳动监察执法检查中的问题及难点,收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市局科学决策解决问题做好基础工作;推动劳动保障监察窗口规范化管理。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就业管理事务(06项)2020年预算数为299.61万元,主要用于: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日常办公所需的印刷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差旅费、设备购置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夯实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基础,加强全市就业扶贫工作力度,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做好失业保险征收发放工作。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07项)2020年预算数为10万元,用于购买服务对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内控专项检查工作。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信息化建设(08项)2020年预算数为97.90万元,用于保障"三网"畅通为工作主线,确保全市人社系统通过金保网为参保群众办理社保、就业、医保等业务,通过互联网处理文件传输、即时办公等;各资金发放管理部门通过"一卡通"专网精准发放全市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到社保卡。保证全市"金保工程"中心机房核心设备正常运行,核心数据安全存储及备份。确保全市金保系统顺利运行。按照公安部的要求政府核心信息系统如取得了三级等保测评,以后每年均需要对信息系统进行再次测评。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09项)2020年预算数为476.50万元,主要用于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日常办公所需的印刷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差旅费、设备购置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全力推进社会保险的全员参保工作,全面实施"五险统征",着力强化社保扩面,积极推进经办服务下延,完善加强社会保险各项政策宣传认真做好扩面、转移衔接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启用社会保障卡各项功能。

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10项)2020年预算数为217.93万元,主要用于: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市劳务输出办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印刷费、劳务费等,确保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务输出工作正常开展。

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11项)2020年预算数为12元,主要用于: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组织并开展2019年全省职业技能日常鉴定、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考核及技师职务考评、全市技师统考、全省新职业统考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开展。

1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9项)2020年预算数为180.36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和用于市局机关、市农民工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受理用人单位或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流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查阅、证明档案转递,确保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正准确性和为流动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基本公共服务;更好发挥专家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的咨询指导作用,促进重大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1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项)2020年预算数为59.2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参公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1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未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02项)2020年预算数为5.2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农民工服务中心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1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0年预算数为164.8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类)抚恤(08款)死亡抚恤(01项)2020年预算数为1.78万元,主要用于局属单位遗属补助。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0年预算数为73.6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20年预算数为20.26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17.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0年预算数为205.2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04.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72.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531.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3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2020年暂无出国出境人员人次发生。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10.38%,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按照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编制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在2019年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压减3%进行编报。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一是接待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领导莅遂检查指导、调研考察就业创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实名制登记、社保征缴扩面及监督检查、人事制度改革、工资分配制度、劳动关系维权、引进人才、公务员综合管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信息化及基层平台建设等工作。二是接待兄弟市州人社部门来遂进行交流学习。三是接待各区、县人社部门到市人社局部门汇报相关工作及业务培训人员。四是接待相关国内外专家到我市有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和智力服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8.59%。主要原因是:

市人社部门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执法用车1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4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保障市直人社部门执行公务活动,开展社会保险制度、工资薪酬制度改革调研,干部人事制度、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查取证,职业技能鉴定、劳动能力鉴定,考试考务巡查,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与检查,就业促进、职业培训、三支一扶工作等专项业务工作。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6.81万元,其中:会议费14.63万元,培训费28.32万元,差旅费63.86万元。

(一)会议费较2019年预算增长45%。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遂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遂编发﹝2019﹞82号文件要求,撤销遂宁市人民政府劳务输出办公室,职责划入遂宁市农民工服务中心。遂宁市农民工服务中心是2019年8月19日成立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工作职责在原劳务办的基础上扩大,2020年拟召开的会议次数较2019年大幅度增加,主要用于:全市农民工工作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全市农民工系统工作会、全市培训工作座谈会、全市农民工外出务工服务专班座谈会、全省做好农民工务工返岗服务工作会议、全市培训工作会议等会议开支。

(二)培训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41.45%。主要原因根据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安排,市直人社部门安排提升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取消,不做预算编报,故下降比例较大

(三)差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28.3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按照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编制预算。项目按10%的幅度压减,在2019年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压减进行编报。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家行政单位、及下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4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88.67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151.31万元,增长44.85%,主要原因是2020年根据预算编报口径将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通用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7个通用项目统一编报在机关运行经费中,故2020年比2019年预算编报机关运行经费增幅比例过大。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市农民工服务中心1家单位为事业单位(原市政府劳务输出办公室并入),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5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打印设备、空调、办公家具、视频会议系统等办公设备以及设施设备维修、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及运行维护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二)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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