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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

来源: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5-30 16:3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相关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对区(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

3.负责市本级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登记、申报、缴费核定。

4.编制全市各项社会保险收支预决算报表,编制全市社会保险财务、统计报表。

5.负责市本级参保人员正常退休审批、养老待遇核定、丧抚费拨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以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市本级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核和拨付工作。

6.负责市本级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建立、转移、接续、中止等业务经办;负责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并与参保人员定期对账。

7.对用人单位参保及缴费情况进行稽核;定期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负责市本级参保人员档案管理。

8.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营造积极参保缴费氛围,引导全民踊跃参保、持续缴费、增加积累,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登记工作,做好用人单位工资申报核定工作。三是做好企保的清欠工作。在不集中进行清欠的情况下对企业欠费单位,以宣传、引导为主,个别采取催缴措施,在不造成大范围负面影响的前提下清缴欠费。四是积极准备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新待遇兑现及补发工作。五是持续提高业务数据的质量。以“中台数据”、“联网数据”的清理为契机,推进数据整改完善,大力提升社保数据质量,为上线国家系统做准备。六是加强社保业务经办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全市城乡企保、机保、居保业务、财务信息化操作,加大力度对服刑人员、死亡等人员的冒领情况进行稽核。七是精准实施工伤预防和培训。八是加大稽核数字化转型。九是做好日常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十是继续做好待遇领取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是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5.2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8.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44万元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635.29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5.66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大幅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收入预算635.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5.2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支出预算63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0.04万元,占97.6%;项目支出15.25万元,占2.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5.29万元,较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5.66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大幅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5.2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4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5.29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28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加导致各项支出均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8.6元,占87.93%;卫生健康支出26.26万元,占4.13%;住房保障支出50.44万元,占7.9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09项)2022年预算数为501.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日常办公所需的印刷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差旅费、设备购置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项)2022年预算数为11.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活动开展。

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2年预算数为41.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类)抚恤(08款)死亡抚恤(01项)2022年预算数为3.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遗属人员抚恤费用。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2年预算数为26.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以及工伤生育等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2年预算数为50.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0.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9.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100.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

(一)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制度”以及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执行公务接待活动。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各市州社保部门来遂进行交流学习以及接待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到市局汇报相关工作及业务培训。

(三)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94万元,其中: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3.94万元,差旅费8万元。

(一)会议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41.37%。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线下培训开展的次数和参加人数将进一步减少。

(三)差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单位依据2021年决算中差旅费实际支出金额,相应减少了2022年预算安排。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3.1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2.89万元,减少22.99%,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发生变化,其他交通费用在以前年度预算中属于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调整其他交通费用至人员经费,不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2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档案架、会议沙发、桌椅、复印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底,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本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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