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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广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来源: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11-30 09:2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四川广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申请表》收悉。经调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范围

为保证你公司职工的合法休息休假权利,促进公司正常有序地开展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与《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要求,同意你公司对以下岗位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实施范围如下:

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董事长1人,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4人,总经理助理2人,技术顾问2人,部长/经理7人,副主任1人,经理助理1人,研发工程师11人,版图制作工程师1人,版图制作助理工程师1人,MES工程师1人,秘书1人,司机2人;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消防安全员3人,电站运行工5人,气站运行工7人,物业维修工1人,工艺(助理)工程师13人,设备(助理)工程师18人,良率改善技术员1人,工艺技术员16人,设备技术员23人,检验员23人,质量检验班长5人,技术员(质量)1人,生产班长23人,管制员3人,作业员200人,厨师4人,勤杂7人,宿管管理人员2人,保安人员3人。

二、批复要求

对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你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的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心健康的基础上,充分听取职工意见,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请你公司根据以上原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严格实施。

三、批复时限

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关于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844)要求,此特殊工时为两年一审批。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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