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华润雪花啤酒(四川)有限责任公司遂宁
分公司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华润雪花啤酒(四川)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分公司:
你公司《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申请表》收悉。经调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范围
为保证你公司职工合法休息休假权利,促进公司正常有序开展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与《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要求,同意你公司对以下岗位职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具体实施范围如下。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厂长1人、经理10人、司机1人、检验班长1人、生产班长6人、维修班长2人、仓储主管1人、维修技术员12人、消费者质量1人、生产组织1人、酿造技术1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HRBP岗位1人、TPM管理1人、安全管理2人、包装质量1人、采购管理1人、仓储管理4人、成本管理1人、党群行政1人、工程技术1人、工程信息1人、行政助理1人、行政管理1人、环保管理1人、会计管理2人、机械技术2人、计划管理2人、检验员7人、生产技术员37人、食品安全和品质控制1人、物流管理1人、物资管理2人、雪花之路1人、生产成本1人、质量保证1人、资产管理1人、自控技术3人,共计78人,以年为计算周期。
二、批复要求
对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你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的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心健康的基础上,充分听取职工意见,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请你公司根据以上原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严格实施。
三、批复时限
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关于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8〕44号)要求,此特殊工时批复有效时限为2023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0日。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