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重点工作推进会、案例研讨会召开
5月24日,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会议、案例研讨会议分阶段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座谈会工作部署,总结交流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下步工作要求。

会议进行了交流发言,各县市区介绍工作推进情况,总结分享特色亮点工作。船山区率先建立信访、监察、仲裁联合服务中心并畅通流转办理机制,安居区与潼南部分乡镇开展文书送达互助等川渝合作事项,射洪市并行推进仲裁与监察、工会、法院联动调解服务模式,蓬溪县推动建立县、乡、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点,大英县积极推动完善裁审衔接机制等工作较具特色。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胜讲话。一是剖析了当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受内外环境变化,经济下行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案件总量持续增加、矛盾冲突性增强、争议调处难度增大,特别是新业态领域劳动争议处理出现亟待破解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对重点工作开展提出明确要求,各地要在贯彻落实全市《2023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要点》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一站式”调处平台打造、金牌调解组织培育选树、仲裁院建立实体化调解中心、做实裁审衔接和信息比对、推行仲裁与监察“一窗受理”服务模式、提升仲裁办案质量、建立调解仲裁与就业促进联系机制、加强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处平台运用等八项工作。三是强调全系统要持续夯实调解仲裁发展基础,以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为抓手增强事业发展保障,加强系统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自律教育,多举措提升调解仲裁队伍素质能力。

案例研讨会上,大家深入剖析选送的疑难案例,对延后发放工资是否认定为欠薪解除劳动关系理由、未经批准不定时工作制是否存在加班费、项目施工员在项目停工期间从事其他工作的工资认定、集体项目工伤认定是否支撑其他权益主张、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中途辞职违约金计算等疑难问题进行充分探讨,氛围热烈。研讨会交流了实事认定裁量经验做法,开阔了办案人员视野,有助于提升仲裁办案能力水平。
(调解仲裁与信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