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回春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0年2月18日收到你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有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和《四川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的规定,对你单位送审的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及相关材料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四川回春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遂宁市兴宁路1号
经济类型:私营
公司法人代表:梁山
公司首席代表:汤文佳
涉及职工人数:170人(女职工122人)
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签订:依法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
二、审查意见
(一)双方产生的协商代表资格合法。
(二)坚持了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的原则,记录真实,资料完善,经职代表会讨论通过的工资集体协商合同、文书程序合法。
(三)协商的具体内容、工资标准、支付办法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内容合法。
(四)双方依法签订的工资集体协商合同有效,有效期限1年(2019年12月20日—2020年12月19日)。
三、有关要求
(一)请你单位及时将生效的《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向全体职工公布,并将合同文本报送上一级工会组织。
(二)双方要认真履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充分发挥集体协商的优势和作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健康发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请速告我局。
(三)审查意见书一式三份,协商双方各执一份,人社部门留存一份。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