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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解读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9-05 11:3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申领对象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证书的失业人员。

二、申领条件

    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证书的失业人员。

   (二)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含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申领,提出申请时间须在政策有效期内。

   (四)企业在职职工取得的证书与工作岗位匹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的证书须与本人求职意愿相符。

    三、申领资料

   (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二)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纸质证书或电子证书)。

   (三)企业在职职工提供所在企业出具的证岗相适承诺书(见附件);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提供与本人求职意愿相符的证明(微信公众号“四川e就业”中求职意愿截图)。

   (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s://zscx.osta.org.cn/)。

四、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补贴标准为1000元;

中级(四级):补贴标准为1500元;

高级(三级):补贴标准为2000元;

急需紧缺中级(四级):补贴标准为2000元;

急需紧缺中级(三级):补贴标准为2500元。

五、申领次数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

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对取得我省“15+N”重点产业链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可在此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15+N”重点产业链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以省上公布为准。

六、申领渠道

    (一)现场办理: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在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服务窗口申请;符合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地失业保险经办服务窗口申请。

    (二)网上办理:

1.“四川e就业”微信小程序注册申领。

2.四川省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s://scejy.sc91.org.cn/terminal/pc/index.html)注册申领。

五、政策期限

    政策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止。



附件: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证岗相适承诺书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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