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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联恺照明有限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及集体合同的审查意见

来源:遂宁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4-0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四川联恺照明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0214日收到你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合同、集体合同文书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签订的有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和《四川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的规定,对你单位送审的工资集体协商合同、集体合同及相关材料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四川联恺照明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四川省遂宁市经济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园

经济类型:私营私营

公司法人代表:张宇生

公司首席代表:田伟

涉及职工人数:1012

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签订:依法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

集体合同签订:依法签订集体合同

二、审查意见

(一)双方产生的协商代表资格合法。

(二)坚持了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的原则,记录真实,资料完善,经职代表会讨论通过的工资集体协商合同、集体合同文书程序合法。

(三)协商的具体内容、工资标准、支付办法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内容合法。

(四)双方依法签订的工资集体协商合同有效,有效期限1(20201120201231)

(五)双方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有效,有效期限1(20201120201231)

三、有关要求

(一)请你单位及时将生效的《工资集体协商合同》《集体合同》向全体职工公布,并将合同文本报送上一级工会组织。

(二)双方要认真履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集体合同,充分发挥集体协商的优势和作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健康发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请速告我局。

(三)审查意见书一式三份,协商双方各执一份,人社部门留存一份。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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