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天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
你公司申请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经营项目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材料收悉。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2号)规定,经审核合格,同意你公司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经营项目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现将经营范围等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人力资源服务经营项目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范围: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职业信息介绍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开展网络招聘、开展高级人才寻访服务等。
二、你公司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
三、你公司应当定期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告工作,接受业务培训及指导,并按规定填报统计报表等。
四、你公司应当在服务场所公开悬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书、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和收费许可证书,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五、请于每年2月1日-4月30日期间主动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接受年检。需要变更登记事项、歇业或终止业务的,应当提前30日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按规定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歇业记或注销登记手续,并向社会公告。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