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关于责令偿还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决定书
遂宁市开发区碧海玉都城市温泉中心:
因我局采取直接送达、电话联系、邮寄等方式均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关于责令偿还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因与文晓萍家属胡彦君、文生礼、向秀兰、胡诗雨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经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了(2020)川09民终1298号民事判决,判决你单位向胡彦君、文生礼、向秀兰、胡诗雨支付下列工伤保险待遇:1.丧葬补助金22920元;2.胡诗雨自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止抚恤金42793.95元;自2020年5月起每月抚恤金1380.45元,直至胡诗雨丧失领取抚恤金条件为止;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672320元。胡彦君、文生礼、向秀兰、胡诗雨申请强制执行后,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川0903执25号之十执行裁定书,执行扣款3661.92元,因你单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本次执行。
因你单位未向胡彦君、文生礼、向秀兰、胡诗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胡彦君、文生礼、向秀兰、胡诗雨向我局提交了法院执行裁定书、工伤认定书(遂市人社认字〔2018〕443号)等材料申请先行支付,我局于2024年6月6日向胡彦君、文生礼、向秀兰、胡诗雨先行支付了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共计897265.13元(其中胡诗雨供养亲属抚恤金205687.05元,供养亲属抚恤金不含待遇调整,如有待遇调整将另行发起追收)。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现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起10日内,将上述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款项偿还至我局指定的下列账户:
户名: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账号:024200000120010005050
开户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
如果你单位对本决定书不服的,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遂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你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偿还上述款项,我局将依法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你单位列入失信名单等。同时,你单位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联系电话:0825-5863213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东升路3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号花瓣三楼市社保局工伤保险科
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