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1年一季度申请病退休、领取病残津贴人员
鉴定结论及领取病残津贴已满三年人员
复查鉴定结论的公示
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文件规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21年4月19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名医疗卫生专家,严格按照政策标准,对2021年一季度申请病退休、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及领取病残津贴已满三年人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鉴定。现将2021年一季度申请病退休、领取病残津贴人员鉴定结论及领取病残津贴已满三年人员复查鉴定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9日。
广大职工群众在公示期内,如发现申请病退休、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及领取病残津贴已满三年人员实情与鉴定结论不相符的或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举报或逾期举报的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825-5863196 联系人:郑 韬
受理科室:市人社局机关党委办(机关纪委)
地 址:遂宁市遂州中路682号
附件:1.2021年一季度申请病退休、领取病残津贴人员鉴定结论公示
2.领取病残津贴已满三年人员复查鉴定结论公示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