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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就业创业政策问答服务手册

来源: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10-13 10:3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就业创业政策问答服务手册

 

一、就业政策

(一)青年就业见习政策

1.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申报就业见习基地的单位必须是依法办理了工商注册或进行了法人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见习单位应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并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2.申报就业见习基地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见习基地协议书》、《见习基地岗位需求情况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等复印件、单位情况简介、单位就业见习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见习指导老师简历等相关资料,向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部门申请。

3.参加就业见习的对象有哪些?

答:参加就业见习的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

4.如何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采取两种方式进行申请。一是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见习申请,经审核后推荐参加就业见习;二是向就业见习基地提出见习申请,由见习基地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当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审核确认。

5.参加就业见习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见习生活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每名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其中,国家级见习基地补贴标准可上浮20%,省级见习基地补贴标准可上浮10%

6.参加就业见习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1)高校毕业生应提供的资料:《就业见习申请表》、《就业创业证》(可不提供,由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核查)、《毕业证》、《身份证》。

21624岁失业青年应提供的资料:《就业见习申请表》、《就业创业证》(可不提供,由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核查)、《身份证》。

7.申请就业见习补贴的方式及流程是什么?

答:见习补贴采取先发后补的方式。见习期间,先由见习基地按月向见习生支付生活补助,再由基地根据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按季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报见习补贴资金。各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按要求进行审核后,直接将资金拨付到就业见习基地在银行设立的账户。

()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8.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及标准是什么?

答:对学籍在市内高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15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两个及以上条件的,不重复享受。

9.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毕业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各学校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后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拨付资金,通过阳光审批“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支付到本人社会保障卡

10.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需要哪些资料?

答:《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复印件(能证明本人与低保家庭或贫困家庭或残疾人家庭的关系)、证明材料(申请毕业生应提供符合困难类型的证明材料)。

(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11.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社保补贴的条件是什么?

答: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进行就业登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向本人户籍(常住地)或灵活就业地所在社区或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12.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保补贴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已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创业证》(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询系统获取);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凭据(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询系统获取);由本人填报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批表》;

13.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保补贴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申领人向灵活就业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区或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社区或镇(街道)进行初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社区或镇(街道)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将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拨付到申领人社会保障卡。

二、创业政策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14.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是哪些?

答: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市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农村劳动者(含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所开网店应依托国家商务部和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申请贷款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15.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答: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为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合伙人贷款总额度上限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30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300万元

16.创业担保贷款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答: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借款人提出展期且符合贷款展期条件的,经县(区)就业服务部门审核同意,在符合相关政策和贷款条件的情况下经办银行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17.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是怎么定的?

答:金融机构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应适当下降,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具体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和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协商确定。20211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以下的利息,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202111日起新发放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以下的利息,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

18.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答:在遂宁市辖区内经工商或其他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30%;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具备还贷能力且无不良记录、信用良好,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已享受过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个人,贷款还清后,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享受担保和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已享受过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小微企业,贷款无逾期还清后可再次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或担保,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再次享受时吸纳就业人员不得与之前申请时吸纳人员重复。

19.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报资料: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登记证》、城镇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提供退出现役有效证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提供《扶贫手册》、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本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本人及配偶商业贷款情况证明材料(征信记录);申请贷款的相关表格;需提供反担保的,出具市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控股企业正式工作人员信用反担保书;市级以上认定的创业园区等其他担保机构认可的法人单位的法人代表提供反担保的,由法人代表签订信用反担保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房产抵押反担保的,提供具有所有权属的房产证、土地证(出具他项权利登记)。

2)小微企业贷款申报资料:小微企业申请办理认定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新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城镇复员转业退伍军人退出现役的有效证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扶贫手册》;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企业与新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复印件;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企业缴纳社保凭证。

20.怎样申请办理创业担保贷款?

答:创业担保贷款由本人自愿,通过向当地定点金融机构或县(市、区)、市直园区就业部门申请、审核,有关部门复审,经办银行(担保机构)核查并作出核查结论后,由银行组织放贷,并由银行按规定向财政部门发起贴息申请,及时将贴息资金返还到创业者账户上。

(二)创业补贴政策

21.哪些人员创业可以申领创业补贴?

:1)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且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在我市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

(2)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放宽至6个月);

(3)首次创业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农民工,其中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与一次性创业补贴。

22.具备哪些条件可以申领创业补贴?

:1201411日后,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在我市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以及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等方式创办的实体。农业职业经理人,应经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正常持续经营。开办“网店”的应符合以下条件:所开“网店”应依托国家商务部或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所开“网店”应进行商品实物交易(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申请补贴前半年内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在校大学生应持续经营至毕业年度),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2)申领创业补贴人员,须为个体经营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方式创业的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且变更后经营时间符合以上规定的,方可申领补贴。

23.创业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创业补贴标准按每人1万元一次性发放。

24.怎样申请创业补贴?

答:(1)在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平台所属高校受理;

2)在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外的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创业所在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受理。

25.申领创业补贴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由个人领办的创业项目应提供以下材料:①创业补贴申报表);②创业项目计划书;③本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明);④领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由创业团队领办的创业项目应依次提供以下材料:①创业补贴申报表;②创业项目计划书;③团队负责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明);④团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创业实体应提供以下材料:①创业补贴申报表;②创业实体概述;③在校大学生提供领办人学生证,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明,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贫困卡;④领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⑤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及绑定银行账户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其它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实体还应提供“不属于工商注册范围”或“不属于民政登记范围”的证明材料。

农业职业经理人应提供以下材料:①创业补贴申报表;②毕业证;③身份证复印件;④我市县(区)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资格认定凭证;⑤正常持续经营等相关材料。

(三)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政策

26.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的对象有哪些?

答: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具体标准为:招用3(3)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2000,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 万元。

27.申请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领办创业实体大学生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创业实体及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申报表,吸纳就业劳动者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按合同期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凭证等。

28.申请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经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核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大学生提供的银行账户。

29.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有何补助政策?

:对各级人社等部门审核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按照认定级别,由同级财政对本级认定的基地给予补助,也可对上级认定的基地给予补助。对评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首次给予20万元补助,对每年复核合格的给予10万元补助。

三、就业创业培训政策

30.技能培训的概念是什么?

答:培训者通过培训基本掌握某个领域或行业内的完成特定工作的技能和工作方法。通过相关技能考试和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劳动相关部门承认的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

31.职业技能培训的目的是什么?

答:一方面是通过职业技能的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提升劳动者顺利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另一方面也是通过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从而保障服务企业人力资源供给,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技能保障。

32.职业技能培训的种类有哪些?

答:职业技能培训分为三大类,一类为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包含岗前培训、提升培训、技师培训、转岗培训、安全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等;二类为就业重点群体培训,包含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培训、创业培训等;三类为贫困人口技能培训。

33.企业职工岗前培训的概念是什么?

答:企业(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要求,对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新录用员工开展与岗位使用精准对接的一种技能培训。

34.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的概念是什么?

答:为了适应企业升级和技术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在职职工培训中的重要作用而实施的一项培训政策,鼓励企业按照国家职业培训标准,通过多方式广泛开展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并在技术岗位上的在职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或更高层次职业资格证,而开展的一种企业培训。

35. 创业培训的概念是什么?

答:创业培训(Entrepreneurship training),创业培训是对具有创办小企业意向的人员和小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企业创办能力、市场经营素质等方面的培训,并对他们在企业开办、经营过程中给予一定的政策指导,其目的是通过提高企业创办者创业的心理、管理、经营等素质,增强参与市场竞争和驾驭市场的应变能力,使小企业创办者在成功地创办企业,解决自身就业问题的同时,创造和增加社会就业岗位,帮助更多的人实现就业或再就业。

36.职业培训(含劳务品牌培训)补贴的概念是什么?

答:具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愿望的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非毕业年度在校学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合格证书等)的,给予相应职业培训补贴。

37.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企业在职职工申请)的概念是什么?

答:参加失业保险累计1年及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专业技术类)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从2021918日起,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人可申领并享受1次补贴。享受同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程)低等级证书补贴。

38.培训生活补贴的概念是什么?

答:对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的同时,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39.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概念是什么?

答: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参训人员,分别按规定给于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40.创业培训的机构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办学许可证,且具有省人社厅认定的省级创业培训基地资格以及市人社局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2)有一年以上开展创业培训或者创业服务的经历。

3)能提供培训和服务的相关证明以及服务对象的评价材料。

4)至少有2名以上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培训讲师证书的讲师;有固定的培训场所和满足创业培训教学要求的标准化教室(不少于60平方)及电脑、投影仪、课桌椅、黑白板等教学设备。

5)制定开展创业培训或服务的年度计划,以及市场宣传推广计划。

6)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的组织工作。

7)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取得创业培训定点培训资格。

四、就业失业登记政策

41.如何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答: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实行全市通办,线上线下多渠道受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就近选择公共就业服务网点现场申请,也可通过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省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等线上方式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提出申请。

42.如何申办《就业创业证》?

答:《就业创业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有效凭证。《就业创业证》分为纸质证和电子证,具有同等效力。劳动者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业务后,可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全市公共就业服务网点及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省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等方式查询或下载电子《就业创业证》。对有纸质证需求的人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纸质《就业创业证》。

五、就业援助政策

43.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应提供哪些资料?

:1)就业困难对象:申请人应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户口簿》等证明资料,并准备二寸证件照1张,填报《遂宁市就业援助对象申请认定表》。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残疾人员:《残疾人证》;

低收入家庭人员:当地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证明;

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农村劳动者,还应提供乡镇以上国土部门出具的剩余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相关证明;

城镇常住人员,还应提供在常住地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证和参加1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证明。

2)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申请人应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户口簿》、2张二寸证件照、企业与其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等资料,填报《遂宁市就业登记个人登记表》和《遂宁市就业援助对象申请认定表》。

3)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人员:申请人应持身份证、法人代表是申请人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就业创业证》、《户口簿》等资料,并准备二寸证件照3张,填报《遂宁市就业登记个人登记表》和《遂宁市就业援助对象申请认定表》。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应出具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应出具在毕业年度内的毕业证书或学校开具的书面证明,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11日—1231日)。

在申请办理时,申请人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上述资料原件、复印件。

六、职业介绍政策

44.职业介绍补贴范围及标准是什么?

:我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职业介绍机构为市内外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成功介绍到我市范围内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由企业所在辖区政府(管委会)按照1000/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该项奖励资金从各级财政资金中解决。

45.职业介绍补贴申报方式是怎样的?

: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到我市各级人社部门审批的职业介绍机构接受免费就业咨询、求职登记和免费职业介绍服务。职业介绍机构要热情为求职人员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并按实际介绍成功就业人员人数,在免费服务对象成功就业6个月后(依劳动合同履行时间为准)半年内向用工单位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职业介绍补贴,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应将申报情况及时录入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v2.0,并做好对免费职业介绍补贴工作的检查与审核。

46.申报职介补贴需要哪些资料?

:职业介绍机构在申请职业介绍补贴时,须同时提交如下材料:《失业人员职业介绍补贴申请审批表》;免费职业介绍成功就业人员名单;成功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提供复印件,查验原件);成功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业介绍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47.职介补贴的受理承办机构如何划分?

:职介补贴由失业人员经免费职介后实现成功就业的用工单位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负责承办。

七、就业扶贫政策

48.帮助农村脱贫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的方式有哪些?

答:一是帮助农村脱贫家庭劳动力转移输出就业;二是组织农村脱贫家庭劳动力参加就业培训实现就业;三是积极帮助农村脱贫家庭劳动力实现自主创业;四是帮助农村脱贫家庭劳动力实现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

49.农村脱贫家庭劳动力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400/人·月。

50.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就业载体有哪些优惠扶持政策?

答:对吸纳脱贫人口10人以上的企业,可以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51.企业吸纳脱贫家庭劳动力就业的有哪些补贴?

答:企业吸纳脱贫家庭劳动力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1000/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个以上的,再按每10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等政策。

52.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有哪些补贴?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其他依法登记的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补。

53.对有培训意愿的脱贫家庭劳动力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加大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培训期间给予不超过50/天·人的生活(交通)费补贴,生活(交通)费补贴政策每年只享受一次,且不可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54.对脱贫家庭劳动力参加有组织劳务输出有哪些补贴?

答:脱贫人口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给予不超过400/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跨市就业的脱贫人口适当安排一次性铁路、公路和水运(路)交通补贴。

55.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组织脱贫家庭劳动力到企业就业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组织脱贫人口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300/人的标准给予就业服务补助。

56.关于脱贫家庭劳动力创业,对创办领办创业实体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脱贫人口首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

八、失业保险政策

57.具备什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答: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 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①劳动合同终止的;②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③被单位解聘、辞退、除名或开除的;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58.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答: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及时到参保地就业部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事项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1)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59.有哪些情形的职工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答:(1)职工本人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及辞职、自动离职的。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2)按照国家或省的有关规定领取了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费的;(3)被判刑监禁或劳动教养执行期间的。

60.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有哪些情形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答:(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被判刑监禁或者劳动教养执行期间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为其介绍的工作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及期限是多少?

答:按照我省有关政策,目前我市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标准为当年最低工资的80%。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6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业的,其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是否可在下次失业时接着领取?

 答:按照有关政策,个人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63.申领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需要哪些条件?

答:(1)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职工的;(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3)自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年以内的。

64.申领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网上查询截图。

65.怎样申领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

答:通过微信“四川e就业”或“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注册申报。

66.《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1)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2)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3)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2000元。

67.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以申领几次技能提升补贴?

答: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人只能申领并享受补贴一次。

68.同一职业(工种)不同等级能重复申请并享受技能提升补贴吗?

答:不能。享受同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

69.全市各地就业创业服务咨询电话号码是多少?

遂宁市就业服务管理局:2238738

船山区就业服务管理局:5180077

安居区就业服务管理局:8665988

射洪县就业服务管理局:6622513

蓬溪县就业服务管理局:5428959

大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7823785

经开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2361858

河东新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2311112

失业保险基金监督电话:5863133

市人力资源市场:2258002  2237361

遂宁公共招聘网:http://sn.sc91.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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