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的公告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严肃查处企业欠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关于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案件曝光制度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17〕76号)的规定要求,现对重庆财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向社会予以曝光。
一、重庆财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7MA5YXUXJ4M,法定代表人:吴世雄,单位地址:重庆市合川区盐井街道办事处照镜村四社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9日,罗某某、廖某某等244人投诉重庆财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遂宁高新区莱克汽贸城项目中,拖欠其2024年4月至11月人工工资1834286.8元,经立案调查属实。2025年1月14日,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遂人社处改〔2025〕5号),要求收到指令书2日内支付拖欠罗某某、廖某某等244人的工资1834286.8元,逾期未履行; 2025年2月11日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遂人社处理告〔2025〕1号),并于次日张贴莱克汽贸城项目部;该单位逾期未听证;2025年3月6日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遂人社处罚决〔2025〕1号),并于当日张贴莱克汽贸城项目部,该单位至今未执行,下步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广安翔辰彬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2MADA585A2B,法定代表人:王志立,单位地址: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祥升大道奥韵康城1楼43号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9日,罗某某、廖某某等244人投诉2024年4月至11月在广安翔辰彬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遂宁高新区莱克汽贸城项目中,拖欠其2024年4月至11月人工工资1834286.8元,经立案调查属实。2025年1月14日,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遂人社处改〔2025〕5号),要求收到指令书2日内支付拖欠罗某某、廖某某等244人的工资1834286.8元,逾期未履行; 2025年2月11日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遂人社处理告〔2025〕2号),并于次日张贴莱克汽贸城项目部,该单位逾期未听证;2025年3月6日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遂人社处罚决〔2025〕2号),并于当日张贴莱克汽贸城项目部,该单位至今未执行,下步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四川莱克置业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3066762112G,法定代表人:刘元培,单位地址:四川省遂宁高新区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9日,罗某某、廖某某等244人投诉重庆财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安翔辰彬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遂宁高新区莱克汽贸城项目中,拖欠其从事木工、泥工和钢筋工人工工资1834286.8元。经立案调查属实。2025年1月14日,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项目建设单位四川莱克置业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遂人社处改〔2025〕5-1号),要求该单位收到指令书2日内先行垫付重庆财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广安翔辰彬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罗某某、廖某某等244人工资1834286.8元,未执行限期改正指令;于2025年2月11日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遂人社处理告〔2025〕5号),并于2月12日关达该单位;到期该单位未提出陈述和申辩,于2025年2月18日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遂人社处罚决〔2025〕5号),至今该单位未执行行政处理决定,下步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0日
2025年第一季度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报送地区(名称及公章):遂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工商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责任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号码 | 主要违法事实(应包含涉及农民工人数及金额 | 作出列入决定部门 | 列入决定文书号 | 列入日期 | 到期日期 | 公开渠道及网址 | 是否向同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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