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各用人单位:
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人社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和我市《关于转发〈四川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细则〉的通知》(遂人社发〔2023〕52号)等法规政策规定,决定从2025年5月15日起,开展2024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以下简称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一)市本级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含劳务派遣单位、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用人单位。
(二)在市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编制、民政等部门注册登记或许可的用人单位。
二、评价依据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主要依据日常巡查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举报投诉调查及其他劳动保障相关工作取得的用人单位上一年度信用记录进行。
三、评价内容
(一)制定和履行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劳动合同签订与履行的情况;
(三)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
(七)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九)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情况;
(十)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四、评价标准
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实行等级制度,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为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B级为劳动保障诚信合格单位,C级为劳动保障失信单位。
(一)对诚信等级评价内容进行逐项评定,均未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评为A级。
(二)对诚信等级评价内容进行逐项评定,用人单位不能被评定为A级,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评为B级。
(三)对诚信等级评价内容进行逐项评定,用人单位在评价周期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C级:
1.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2.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3.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4.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5.因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6.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
7.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8.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9.骗取社会保险费待遇的;
10.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11.在工程建设领域,不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按要求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不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经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仍拒不整改的;
12.有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
五、评价程序
(一)自查申报。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6月30日,用人单位对照诚信等级评价内容,开展自查自评,并及时进行现场申报。
(二)审核初评。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1日,企业所属辖区劳动保障部门依据2024年度日常巡查、年度检查、举报投诉调查掌握的情况,对申报企业进行核实审查,提出拟评A级、B级企业的意见建议。
(三)集中评审。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0日,召开2024年度劳动保障诚信等级集中评审会,开展申报审查、集中评审、综合评价。对评审中存有异议和争议的企业进行集中研判,核实、查验、评估企业违法事实和社会影响,并讨论通过拟评结果。
(四)征求意见。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15日,印发2024年度市本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拟评结果,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等部门评价意见。同步,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局门户网站,对拟评定的A级企业、B级企业、C级企业向社会予以公示,公开征求企业和劳动者意见。
(五)复审公布。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31日,归集市直部门、驻遂企业和劳动者反馈的意见建议,复核、审查、确定评价结果,并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局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评价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梳理劳动用工资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于2025年6月30日前按照本通知及时申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和错报。对不按时报送书面申报材料或申报材料不合格的企业不予评价。
2024年度市本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现场申报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序号 | 申报地址 | 申报方式 | ||
企业所属辖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1 | 单位:遂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详细地址:遂宁市船山区同福街23号。 | 遂宁经开区 | 蔡 中 | 0825-3887025 15828973166 |
2 | 市河东新区 | 赵智华 | 0825-3887021 19908239001 | |
3 | 遂宁高新区 | 严 军 | 0825-3887029 18008256669 | |
附件: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申报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2日
附件
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申
报
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制
申报单位:
申报等级: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 报 说 明
1.本申报表作为企业劳动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所填报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抽查核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作出处理。
2.按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规定,企业在申请时结合劳动用工自查情况,申报评定的等级。
3.企业填报本表后,应在表格第2页“申报单位”处加盖企业印章,在表格第8页“企业承诺”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
注册地址 | |||
实际经营地址 | |||
主要经营范围 | |||
注册类型 | 邮政编码 | ||
注册登记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社会保险登记号 |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号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号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类型 | □身份证 □护照 | 身份证件号码 | |
主要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劳资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用工形式 | □直接用工 □业务外包 □劳务派遣 □其他: | ||
从业人数 | 企业直接用工 人;其他类型用工 人 | ||
经营情况 | □正常 □停业 □未开展业务 □其他: | ||
分公司设立情况 | |||
备注 | |||
劳动用工管理情况
制度建立情况 | |||||||
是否建立内部用工管理制度 | 是否成立工会组织 | ||||||
是否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 是否签订集体合同 | ||||||
集体合同签订时间 | 集体合同期限 | ||||||
招用职工基本情况 | |||||||
职工总人数( 人) | 女职工人数( 人) | 16-18周岁职工人数 | |||||
特殊工作岗位职工人数 | 未满16周岁职工人数 | ||||||
劳动合同签订与用工备案情况 | |||||||
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 未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 ||||||
劳动合同签订率 | 补签劳动合同人数 |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数 | 本年度合同到期数 | ||||||
是否办理用工备案 | 用工备案人数 | ||||||
工资支付情况 | |||||||
工资支付周期 | 月最低工资额 | ||||||
是否按月足额支付 | 拖欠情况 | 拖欠年月至年月,涉及职工人,工资金额万元 | |||||
补发工资情况 | 是否按规定支付加班(含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 ||||||
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情况 | |||||||
采用工时制度种类及涉及人数 | □标准工时工作制 人; □综合计算工时制 人; □不定时工作制 人; □非全日制工时制 人; | ||||||
是否办理特殊工时制审批 | 特殊工时制审批时间及审批文号 | ||||||
执行休息休假制度情况 | |||||||
| 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内容基本养老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是否参加 参加时间 年度缴费基数 年度应参保人数 年度应缴金额 实际参保人数 实缴金额 当年参保缴费拖欠情况起止时间 拖欠金额 拖欠原因 补缴措施 历年参保缴费拖欠情况起止时间 拖欠金额 拖欠原因 补缴措施 对未参加社会保险和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的改正措施 | |||||||
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劳务派遣经营企业情况 | |||
服务用工单位总数 | 本市用工单位数 | ||
派遣人员总数 | 本市派遣用工人数 | ||
派遣人员工资发放形式 | 直接发放人; 委托发放人 | ||
派遣员工用工岗位 | |||
派遣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 基本养老 人;医疗保险 人;失业保险 人;工伤保险 人;生育保险 人。 | ||
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情况 | 2年以下期限 人;2年(含)以上 人;无固定期限 人 | ||
派遣员工劳动报酬情况 | 2000元/月以下 人;2001-5000元/月 人;5001元/月以上 人 | ||
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情况 | 1年(及以下)期限 份;2-5年期限 份;5年以上期限 份;不确定期限 份。 | ||
劳务派遣用工企业情况 | |||
派遣单位名称 | |||
派遣用工人数 | 派遣用工比例 | ||
派遣协议期限 | 派遣企业联系人及电话 | ||
派遣用工岗位 | |||
派遣员工工资支付情况 | 受委托支付 人;由派遣企业直接支付 人。 | ||
劳动保障综合管理情况
劳动用工管理 新举措 | |
人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职代会、工会建设及职责履行情况(召开会议次数、讨论研究的主要问题) | |
执行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情况 | |
对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和职工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学习培训情况 | |
企业填报承诺 | 本企业承诺:以上所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有虚报本单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