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关于印发《开展夏季防暑降温和贯彻执行高温津贴新标准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队:
现将《开展夏季防暑降温和贯彻执行高温津贴新标准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开展夏季防暑降温和贯彻执行高温津贴新标准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遂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18年7月20日
附件:
开展夏季防暑降温和贯彻执行高温津贴新标准
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执行市人社、安监、卫计、总工会四部门《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18〕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劳动用工实际和气候特点,决定组织开展夏季防暑降温和贯彻执行高温津贴新标准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7月22日至8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市本级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重点是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
三、检查内容
(一)用人单位贯彻执行调整后的高温津贴标准情况;
(二)用人单位制定和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措施情况;
(三)有高温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四)用人单位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情况;
(五)用人单位夏季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支付情况;
(六)用人单位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情况;
(七)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组 长: 邓 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副组长: 刘 贵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与监察科科长
蒋伟平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二)检查分组
一组组长:蒋伟平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副 组 长:严 军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一大队负责人
成 员:丁清平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员
段维刚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员
联 络 员:严 军(18008256669)
责任区域:河东新区及主城区德胜路以北
二组组长:刘 贵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与监察科科长
副组 长:张晓波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二大队大队长
成 员:周建军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员
覃 凯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员
联 络 员:张晓波(15982512727)
检查区域:国开区及主城区德胜路以南
(三)专项检查办公室
专项检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综合科。
办公室主任:梁国兴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综合科科长
成 员:王 松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与监察科副科长
杨 睿
刘一阳
联络员:杨 睿(18782555000)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宣传阶段(7月22日-7月31日)。健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印制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高温津贴新标准,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明确检查区域及场所,梳理排查用人单位和建筑项目,明确检查重点行业和单位。
(二)执法检查阶段( 8月15日 -8月20日)。依法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查处高温作业防暑降温违法案件,掌握专项检查工作动态,分析专项检查工作推进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适时调整工作部署和安排,推进专项检查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21日-至8月30日)。抽查专项检查开展情况,总结专项检查工作经验。各专项检查小组于8月25日前将本小组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书面报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检查情况,于8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上报相关部门。
六、检查要求
(一)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安排专项检查工作,准备好相关文件和宣传资料,确保专项检查稳步推进、有序实施;要跟踪掌握专项检查行动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做好专项检查车辆调度和后勤保障工作;要适时联系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要及时组织检查小组研究专项检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调整专项检查工作部署和安排,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二)各检查小组的联络员,要具体负责联络检查组成员,并按相关方案要求及时准时上报专项检查工作情况。
(三)各检查小组要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改善民生的具体实践,着力规范我市企业劳动用工行为,依法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要注意掌握工作进度,对本辖区开展专项行动各阶段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并按要求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总结材料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