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烟草公司遂宁分公司:
你公司《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申请表》收悉。现将你司的申请批复如下。
一、批复范围
为保证你公司职工的合法休息休假权利,促进公司正常有序地开展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批复中国烟草总公司部分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函》(人社部函〔2025〕35号)要求,同意你公司对以下岗位职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具体实施范围如下: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有高级管理人员6人、烟草专卖监督、检查人员8人、采购供销人员7人、货物发运、押车人员22人,共计43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仓库保管人员2人,共计2人,以年为结算周期。
二、批复要求
对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你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的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心健康的基础上,充分听取职工意见,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请你公司根据以上原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严格实施。
三、批复时限
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关于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8〕44号)要求,此特殊工时批复有效时限为2025年7月2日至2027年7月1日。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