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2017年市直人社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7-05-2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园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组织人事局(党群工作部),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遂委办发〔2017〕10号)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遂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17〕129号)精神,经局领导同意,现将《2017年市直人社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责任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市直园区人社部门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抓好贯彻执行。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4日

  


  2017年市直人社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实施方案

  2017年,市直人社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以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成效助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一、建立公开工作机制

  (一)认真贯彻落实《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遂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17〕129号)文件要求,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点工作,逐项分解工作任务,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

  (二)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

  (三)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

  (四)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

  二、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五)围绕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发布各项就业创业政策,通过接受权威媒体采访、专项就业服务活动集中宣传、撰写发布政务信息等,解读就业政策,发布就业数据,分析就业形势,总结就业成效,回应热点问题,重点宣传就业创业帮扶举措和就业扶贫优惠政策,扩大公众知晓面,帮助政策受惠对象用好用足政策。(牵头单位:就业促进科,责任单位:职建科、市就业局)

  (六)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做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宣传工作,指导各县(区)、市直园区人社部门创新宣传方式,及时发布活动相关信息。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为各类求职人员提供招聘会、招聘岗位、职业指导等就业信息服务。(牵头单位:就业促进科,责任单位:市就业局)

  (七)加大全市就业情况监测,及时在局官方网站发布相关监测分析报告,延伸就业创业服务引导。(牵头单位:就业促进科,责任单位:市就业局)

  三、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

  (八)按照要求主动公开社会保险领域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及时公布社保领域脱贫攻坚优惠政策措施,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牵头单位:养保科,责任单位:医保科、规财科、市就业局、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市机保局)

  四、推进人事人才信息公开

  (九)按照要求主动公开人事人才领域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及时发布公务员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称评审,以及遂州英才“七大人才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实施、人才项目申报等信息。(牵头单位:开发科,责任单位:公管办、事管科、专技科、考试中心)

  五、推进劳动关系信息公开

  (十)主动向社会公开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政策措施,适时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牵头单位:劳监科,责任单位:信访科、工资科、劳监支队、仲裁院)

  六、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十一)围绕“十三五”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要事项,以及富民强市“七大提升行动”中的重点改革任务、民生举措,推进决策制定、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政策外,在决策前应通过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

  七、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十二)对以我局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提高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针对性、通俗性。相关政策解读材料应和规范性文件一同报批,并于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在局门户网站发布。(牵头单位:法规科,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

  八、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十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局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规范新媒体平台建设,加强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品牌建设,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加强12333电话咨询服务能力建设。(牵头:局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法规科、信访科)

  九、加强组织领导

  (十四)各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要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工作任务,抓好贯彻落实。要建立政务公开考核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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