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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大学生实习实训后勤保障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06-2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相关部门:

为全面做好实习实训大学生后勤保障工作,保证来遂大学生顺利圆满地完成实习实训任务,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地设立

我市市本级大学生实习实训后勤保障基地集中设立在遂宁市职业技术学校、遂宁高级应用技工学校内,统筹解决大学生来遂实习实训住宿问题。实习实训学生用餐原则上随用人单位现行用餐制度安排。各县(区)、园区可根据本地实际,设立大学生实习实训后勤保障基地,并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组织管理与职责

    (一)牵头部门职责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实习实训大学生后勤保障的组织、管理、协调等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前期大学生岗位匹配及后勤保障基地分配工作,并及时反馈给市级对口联系高校部门。

(二)对口联系高校部门职责(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共青团市委、市农业农村局等)

1.做好组织报到工作。大学生到我市实习实训由市级联系部门组织对口高校学生报到,并签订《遂宁市大学生实习实训承诺书》。

2.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口高校学生报到后,市级联系部门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前期制定的分配方案,及时开具《实习实训大学生后勤保障基地住宿通知单》,派专人负责将大学生送至后勤保障基地,集中办理住宿手续(实习实训单位负责安排食宿的除外);开具《大学生实习实训单位报到通知单》,派专人联络实习实训单位,确保大学生顺利上岗实习。

3.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市级联系部门负责对口高校学生在我市实习实训后勤保障的跟踪服务工作,建立电话值守工作制度,及时处理各类应急突发事件。大学生实习实训结束后,在《大学生实习实训鉴定表》中出具结束实习实训意见。

三、后勤保障基地管理职责

(一)建立学校责任管理制度,主要职责:

1.遂宁市职业技术学校、遂宁高级应用技工学校负责实习生在校的后勤保障、安全保卫。

2.积极主动与各市级联系部门进行沟通,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3.学校凭《大学生实习实训后勤保障基地住宿通知单》安排好新入住实习生的住宿和生活,保证大学生顺利到岗实习。

4.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二)建立宿舍楼管理员制度。学校须指派宿舍管理员,宿舍管理员为本宿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

1.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得善自脱岗。

2.及时向新入住实习实训生宣读、发放学生入住管理制度、卫生值日制度,并组织学生寝室推选室长。

3.要及时处理学生反映的问题,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或向校领导及相关部门反映。

    4.服务态度要好,文明礼貌,不得与学生发生争吵,为难学生。

5.要督促学生按时就寝,每晚清查学生回校就寝情况,并做好记录。

6.做好门卫登记工作和来访接待工作。

7.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生公寓。

8.加强卫生管理,指派专人打扫公共卫生,督促学生做好寝室内的卫生。

9.做好公寓楼的安全保卫,随时清查外来人员在寝室内的活动情况,注意防火、防盗。

(三)建立学生入住管理制度。学生寝室实行室长负责制,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寝室长的管理,主要职责:

1.室长负责本寝室的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工作。室长由本寝室内部人员推荐产生。

2.实习生在校内要做到自律自控,文明礼貌。要服从室长,宿舍楼管理员及学校负责人的管理。实习生要有集体观念和组织纪律性,认真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3.寝室内务整洁,干净卫生,做到窗明镜净。每周要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值日生要认真打扫寝室内卫生,做好内务管理;垃圾实行袋装化。每天上班时将垃圾袋放到垃圾桶内。

4.不得在寝室内抽烟,喝酒,严禁赌博、吸毒,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5.不得从寝室内向窗外乱丢垃圾,不得在寝室内外乱贴、乱画、乱吐、乱倒脏物。严禁在校内饲养各种小动物。

6.要节约用水用电,外出关灯、关水、关掉电源开关。

7.注意安全,不得随意将校外人员带入寝室或留宿,服从门卫管理;不得使用酒精炉,液化气灶等在寝室内做饭。发现以上情况,同学间要及时制止或报宿舍管理员处理。

8.爱护公共财产和消防设置,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9.住宿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后勤保障基地各项管理规定。如有事不能入住的,须书面提出申请,注明事由、起止时间,并将请假条报后勤基地宿舍管理员备案后方可离开。事假期满,须按时返回销假。

10.学生离校前要办理离校手续,交还学校发放的生活用品。

(四)建立治安管理责任制度。学校校长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学校治安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职责:

    1.学校建立健全校园治安管理责任制度,建立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2.学校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门卫管理登记制度、校园安全巡逻制度、校外人员入校登记验证制度,领导值班值守等制度等。

3.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信息。

 四、相关工作要求

 请各市级联系部门于630日前,将本部门负责大学生在我市实习实训后勤保障的工作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联系人:罗莉萍,联系电话:5863393QQ: 815631248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6日

 附件:1.后勤保障基地寝室生活用品配备标准清单

 2.实习实训生承诺书

 3.大学生实习实训后勤保障基地住宿通知单

 4.大学生实习实训单位报到通知单

 5.市直部门后勤保障工作人员填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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