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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03-2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两园区组织人事局(党群工作部),市级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为切实加强对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管理,规范年度考核工作,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和﹤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管理办法﹥的通知》(遂府办函〔2015〕69号)要求,现将2018年度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市第三批、第四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附件3)。二、考核内容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一)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职责1.提倡科学道德,维护科学精神,发扬优良作风,普及科学知识;2.积极从事相应的学术、技术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3.把握本学科、专业的动态和发展方向,为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和成果转化献计献策;4.积极培养年轻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推动学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5.积极争取承担国家和省、市科技攻关项目的研究、开发、实施及推广应用工作;6.承担市委、市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咨询、评议任务,参与专家服务基地建设、承担导师任务等工作;7.示范带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为促进我市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二)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职责1.提倡科学道德,维护科学精神,发扬优良作风,普及科学知识;2.积极从事相应的学术、技术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发挥骨干作用;3.积极开拓创新,为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和成果转化献计献策;4.积极争取承担国家和省、市项目的研究、开发、实施及推广应用工作,参与专家服务基地建设工作;5.团结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为促进我市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三、考核方法及程序(一)个人总结。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全面反映自己在本年度的政治思想表现、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及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对照其职责进行自我评鉴,提出下年度完成目标任务的基本设想,并填写《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2018年度考核表》(附件1)。注:专家提供智力服务情况系重点考核内容,需提供图片等相关佐证资料。(二)组织评鉴。各区县(园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及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辖区内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进行综合评价,写出考核评语。区县(园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业务主管部门确定其考核建议等次。(三)上报审核。各区县(园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将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初步考核意见报市人社局审核并确定考核结果。四、考核等次的确定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层次。按计划完成工作目标任务,业绩贡献大,工作质量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确定为“合格”;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造成较大损失,确定为“不合格”。五、考核结果的使用(一)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的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按照《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规定一次性发给本年度的专家津贴。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600元/月。(二)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本年度专家津贴:1.本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2.不参加本年度考核的。(三)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关待遇:1.退休;2.调入市内机关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或调离本市;3.自动离职;4.死亡。(四)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次月起取消称号和相关待遇:1.弄虚作假,虚报、谎报成果(成绩)的;2.丧失或违背必须具备的思想政治条件和职业道德标准;3.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受到降级及以上行政处分,以及受到刑事处罚;4.擅自离职、不履行规定职责,工作渎职、失职,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五)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年度考核结果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评优的依据。贡献大,业绩突出的,可确定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六、有关要求(一)高度重视。各区县(园区)人社部门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年度考核工作,并形成正式的书面考核工作报告(包括人选工作变动、健康状况、在岗与否、职称职务晋升、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年度业绩成果、受处分及组织开展年度考核情况)。(二)及时上报考核资料。请各区县(园区)人社部门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将单位的考核工作报告和个人的《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2018年度考核表》(附件1,一式三份),于2018年4月4日前报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三)收集上报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银行账户。请各区县(园区)人社部门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收集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银行账户,并填报《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银行账户登记表》(附件2)。我局将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将2018年度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津贴划转到个人账户。联系人:邓程鸿 联系电话:5866012邮 箱:877142174@qq.com附件:1.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2017年度考核表 2.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银行账户登记表 3.遂宁市第三批、第四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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